咪咪日记(一)

      “有人要收养可怜的小猫么?”——老妈同意,于是晚上我去接猫。
      可怜的小猫大概颠沛流离受了惊吓,有个居所自然不愿离开,凄惨地叫着被装进箱子,顺便在我右手留下了还没练习纯熟的佐罗记号。
      开车,先把Don Henley换成Albinoni,据说巴洛克音乐有安神的功效,相比摇滚可能更容易抚慰受伤的精神;担心大桥速度快,万一刹车重了箱子会倒,再说小猫也没有安全带可用,决定走隧道,慢速一点。小心翼翼地回家,把他放出来,仍然不断地凄惨地叫,到处乱走,惊恐万状。我自然是不懂得处理,老妈也空有一颗火热的心,只好向辛芯求救,依靠她三猫二狗的经验。喂了饭,估计是饿坏了,不挑剔,也亏得在辛芯那里呆得不久,还没养成妙鲜包和特伦苏的习惯。悠悠地转了半天,钻到床下角落里睡去了。
      第二天,开始活跃一点了,吃好睡好,也不叫了。真是聪明,教了一次就学会自己上厕所。
      第三天,按我妈的意思,让他管我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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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故人来

      从小登记各类表单,籍贯一栏都是“浙江宁波”,不过居然从未去过这个官方认可的故乡。这次随母亲以及一大家子人去扫墓,总算得是回家了。
 
      坐火车和汽车,见到许多从未谋面的亲戚,随后跑到老宅背后半山坡上的墓地去,向外公外婆致意。外公只有小时候依稀的印象,外婆在我出生前就已经去世了。不过我知道外婆一定是很好的好人,母亲得了她的遗传,任劳任怨地不停工作,大概也是中国传统的好妇道。
      我相信山水之间都是有灵性的,因此也总是带着崇敬和敬畏,这种满目的绿色,陷落在城市里的我是从未体会过的。亲戚们说,这一带自己修的墓,都要被拆迁了,迁到政府安排的公墓里去——这一刻,我忽然觉得中国人说的风水是有道理的,也许不仅是为了故去的人,也是为了活着的人,以及活着的传统……
 
      我独自从山间出来,回宁波市区去见老田和老肖,去喝很久没有尝过的酒。夜里在江边走着回来,看到比上海大剧院还要宏伟一些、造成若干官员下台的宁波大剧院,以及路边的大剧院海报,节目内容大致属于中等歌舞厅水准。
      城市……城里人……
      宁波比樟村繁华,上海比宁波繁华,东京大概比上海要更繁华……意义也淹没在繁华里,淹没在城里人之间。
 
      第二天,打的去天一阁,车上的广播忽然传出Eva Cassidy唱的Fields Of Gold,于是又觉得忧伤,想起人和事来……金色的田野,是因麦穗、是因太阳、还是因了爱人,才有这般的色彩呢……
      到了地方,20的门票,进得门来,天一阁里也不复有浓厚的书卷气,书架上搁着造气氛的假书,一间房里摆着个花轿,另一个院子改作挂了余秋雨亲笔招牌的麻将博物馆。
 
      晚间告别去火车站的时候,下了大雨,火车晚点,候车厅了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上了车,昏昏沉沉地回上海,到了家,倒头便睡。
      似乎又听见Fields of 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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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苏声平兄

      今天突然听说苏兄去了,被大海带走。
 
      惊愕而不知所措,稍过一会则觉得木然。心不在焉,慢慢地开着车回家,怀疑自己的状态是否还适合驾驶。开到中原路,下松花江路的桥,不合进了右转道,迎头碰到红灯,只好转了,想着不掉头绕一圈,结果一头扎进车堆里出不来了。堵车的时候,却并不如平时那样有些着急,看着面前的熙熙攘攘,不愿意再听阿尔比诺尼的柔板,换MLTR,似乎欢快一点。
      狭窄的马路,左右各停了一辆车,前面的公交车长得粗犷,过不去了,自行车像蝌蚪一样纷纷从边上滑过去。后面来一辆助动车,较一般的车宽阔,骑手也颇豪迈,从我左手边的对方车道上冲过去,于是把整条路堵住,大家都动弹不得——继而争吵,骑手为了面子坚持不退,一阵人喊马嘶……
      我静静地坐在车里,望着前面红色的刹车灯发愣——我们真的都有意义么?
 
      与苏兄并不很熟,认识,踢过球,是个很亲切的人,如此而已,本科毕业以后也再没有联系……可是我还是很难过,不知道为什么,胸口发闷,堵得难受。和范涛说起,彼此都很惆怅,他说想去香格里拉,我说有空就去吧,没有空的话先挤出点空来。
      我记不清是听哪个哲人说过,还是我自己看了什么书想出来的,有时候会对自己说,如果我明天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会有什么遗憾的事,如果有的话,今天就去做吧。曾经有一度我想不出什么特别想要做的事,或者想要获得的东西。如今有点明白了,这种假设实在不成立,因为自己心里还是觉得明天不会这样到来。很久以前看过一个日剧,叫做《突如其来的明天》,三浦友和演的,剧情很是跌宕——今天才觉得,明天的到来会有怎样的意义。
      我们太习惯于同样的明天,意义也就消磨在这同样的明天里了。
 
      生活还是在继续,明天估计也还是差不多,可是,其实“突然发生的明天”每一天都会发生在某些人的身上。
      我们都很渺小……
 
      As for mortals, their days are like grass;
        they flourish like a flower of the field;
      for the wind passes over it, and it is gone,
        and its place knows it no more.
      [PSALMS 103]
 
      仁慈的主,愿你保守我们;尽管我们本不配得,还是请你保守我们这些不配的人。愿苏兄走得平安,原主照看哀恸的家人,您必赐福于哀恸的人,他们也必得安慰。
      A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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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从伍子胥想到……

        看到王元化先生在《财经》上讲伍子胥,谈到伍子胥的忠和儒家的民本主义,兼及五四的反传统问题,我倒有些不同的想法。
 
        读史记伍子胥列传,第一个感觉,就是“背叛”。通篇提到的背叛大概有十余次,每一次都浸透了鲜血和暴力。
        费无忌作为少傅背叛太子建,向楚王进谗言;楚王夺子妻(其实和唐玄宗差不多),也算得背叛;楚王杀伍奢,也算的背叛;伍子胥叛楚,是有杀父之仇;太子建叛郑,流亡到人家地盘上还要搞阴谋;公子光(阖庐)叛吴王僚,涉及到暗杀和著名的刺客;伯嚭叛楚,原因和伍子胥一样;夫概叛吴,弟弟想夺哥哥的位;白公胜叛楚,有私人恩怨……
       
        这里涉及的,实际上仍然是封建制度的问题。封主和封臣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近于契约。平王杀伍奢,已经足以构成伍子胥不再承担封建忠诚义务的理由,因此,伍子胥叛楚是正当的行为。至于说伍子胥的忠,大概是指他对吴王的忠诚。不过,实际上太史公赞伍员,并没有说他忠诚,而是说他能够隐忍,“弃小义,雪大耻”,性质大概和勾践差不多。但是他和勾践的性格多少都有些阴毒暴戾,比如他挖开平王墓穴鞭尸的行为。
        以前谈到伯夷叔齐的时候,我说过周的封建制度有前提上的缺陷,就是周武本身以暴易暴的反叛行为,同时,周的原则也存在较重的专制极权倾向。所以,到了伍子胥的时代,封建制度已经摇摇欲坠,大家互相背叛,好不热闹。
        伍子胥令人赞叹的地方,是他的复仇和悲剧性的死亡,而不是他的忠诚。忠诚的人,已经无法获得如伍子胥这般的名声,比如他的哥哥伍尚,以及申包胥。
 
        再谈谈儒家的“民本”。
        孔子讲“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以及孟子讲的君臣关系,我以为并不是针对“人民”——百姓的,他们讲的“臣”,乃是指伍子胥这样的封建贵族。孔子所痛心的“礼崩乐坏”,也就是看到封建制度和效忠关系大大的没落,才痛心疾首,“礼”和“忠”,是讲封主与封臣的守则,并不是说国君不好老百姓就可以造反。孔子对于底层的老百姓,是没有好感的,根据封建原则,villein就是绑在土地上劳工而已。
        至于法家,到了韩非的时候,他已经看清楚,那一套封建体系不管用了,要有新的体制,新的“王霸之道”。韩非是个实在人,觉得再谈儒家那一套实在是虚伪和自欺欺人。
        所以,儒家的说法是复古,向后看,恢复封建制度;法家的理论是创新,向前看,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不过秦始皇实践了一下之后,发现中央集权好是好,就是太伤身体,好像打兴奋剂,来得容易去得快,所以汉以后,我们变成外儒内法的方针了。
 
        五四的问题,出在把外层的包装当成全部来反对,把极权传统归给孔老二,这是冤枉他了;再往下推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于是大捧法家,却不知道在我们的传统里,这两个是粘在一起的。
 
        我们的传统里,没有民主宪政。西方的传统,有很多因素,有封建主义、有教会因素、有日尔曼因素,有罗马希腊因素……他们的民主宪政,也不过近一二百年才有,还不见得个个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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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黄金律和国际法

【原 片 名】Munich
【中 文 名】慕尼黑/慕尼黑惨案/复仇
【出品公司】环球 Universal
【出品年代】2005
【首映日期】2005年12月23日(美国)
【MPAA级别】R 级(强烈图像暴力、裸露、性和粗口)
【IMDB链接】http://www.imdb.com/title/tt0408306/
【IMDB评分】7.9/10 (8,527 votes)
【国  家】美国
【类  别】犯罪/剧情/惊悚/历史
【导  演】史蒂文·斯皮尔伯格 Steven Spielberg
【主  演】艾里克·巴纳 Eric Bana
      丹尼尔·克雷格 Daniel Craig
      杰弗里·拉什 Geoffrey Rush
      马修·卡索维兹 Mathieu Kassovitz
        一谈起慕尼黑,总是有些压抑感,好像这个地方总是和政治阴谋之类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这回斯皮尔伯格更直接,电影名称就叫做“慕尼黑”,内容则充斥着对于暴力、仇恨、报复以及无望的和平的反思。

        巴勒斯坦人在慕尼黑杀害了11名以色列运动员,以色列则立即派出特工报复,双方很快陷入不断循环和升级的暗杀活动中。电影并没有从上层的政治活动着手,而是着力刻画实施暗杀行动的个人,以及暴力和复仇给人带来的伤害。
        埃弗纳原本只是一个从事无聊的日常工作的特工,但是接受暗杀报复任务之后,他的生活就完全改变了,最后以至于不敢睡在自己的床上,而是要睡在壁橱里。—— 我一直相信,暴力对于人的心灵是有极大伤害的,暴力在伤害他人肉体的同时,更深深的伤害实施暴力者的心灵。当我们开始把暴力视为生存的必要手段时,我们就再次回到丛林或草原,而脱离所谓的社会文明了。

        文明,在我看来,建立在“黄金律”的道德基础之上。
        “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这是基督的教诲,其实在基督教文明以外,普遍存在着这一条道德原则,例如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不过基督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孔子倾向于消极的自省。
        然而,我们在现代社会中采取更多的,恐怕是“以牙还牙”之类的信条,而从不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思考。埃弗纳在希腊遇到的巴勒斯坦武装分子,双方有较为深入的意见交换。“家就是一切”,巴勒斯坦人没有家、没有祖国,其实犹太人两千年间也没有家,最近几十年才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但是,却把别人赶出了家园。这一点和基督所说的相悖,甚至也没有达到孔子的要求。
        埃弗纳小组中的炸弹专家,原来是受训作拆弹专家的,却被命令制造炸弹来杀人。他终于厌倦了,“这不是犹太人”,于是选择离开,最后却也难逃一死,死于别人的炸弹。
        每一次杀死了对方的人员,却总是间接造就了更极端的继任者,这就是暴力循环的结果,报复导致升级,也许最终指向共同毁灭。

        我本科时候学的是国际法,可是四年下来全无心得,最初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国际法过于琐碎,不成体系,而我对于宏观的东西有更强烈的爱好,所以更容易受历史的吸引。现在我开始渐渐明白,为什么我从心底里不喜欢国际法。
        国际法的基础不是黄金律,而是主权原则。主权原则的意思是,国家之间不存在个人样式的道德,国家不必信守承诺,国家不必爱人如己,国家所要做的是,以尽可能恶劣和阴险的手段对付其他国家,以此争取最大的利益。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的区别仅仅在于,民主国家的政府对待自己的国民比专制国家好,而在对待其他国家的问题上,没有什么区别,民主国家并不比专制国家更有道德。一百多年前,我们是专制国家,列强大多是民主国家,民主国家们从来没有显示过一点点的仁慈,从来没有任何实践黄金律的倾向。
        国际法不符合我的本性,如果让我想象一种能够创造世界和平的方法,我一定不会选择国际法。
        遭遇暴力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复仇的冲动,作为个人,如果能够坚守黄金律,就能够化解仇恨和暴力;但是,作为国家,为了体现主权,体现本国的不软弱,就要反击,要报复。所以,以色列的总理必须决定派出暗杀行动小组,而她也并不虚伪——“从今天开始,忘了和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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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所多玛的罪恶及其他

      创世纪19章。
      天使奉耶和华之命到所多玛踢场子,所多玛人兀自不知。罗得在家中招待天使,不料阖城老少跑来围住房子,大呼小叫:
 
      “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Where are the men who came to you tonight? Bring them out to us, so that we may know them.”)
 
      按经文实际作“把他们交出来与我们相认”,“相认”在当时的语言中,是指性交。罗得无奈,向所多玛人提出牺牲自己女儿的替代方案:
 
      “……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I have two daughters who have not known a man),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
 
      所以,所多玛人的罪恶,实在耸人听闻,这些人居然企图聚众轮奸天使!由此全城尽毁并不为过。
 
      类似的故事。士师记19章。
      利未人,娶了伯利恒女子为妾,家庭矛盾,女孩子跑回娘家去了,于是丈夫去接,回家路上,去基比亚借宿。同样是无人愿意借宿,在街头徘徊,遇到好心的老人,接回家去。夜间城中恶徒叩门,直言:
 
      “你把那进你家的人带出来,我们要与他交合。”
 
      老人同样要把女儿交出去。最后此人将自己的妾交出,遭到轮奸,致死。此事的后果是,作恶的便雅悯支派遭到围攻,几乎灭绝。
 
      从圣经所述历史来看,当时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位并不稳固,当地的部族(应当有许多部族,所谓“迦南人”似乎并不是很确定的一个民族)和宗教(流行的是崇拜掌管天气的巴力,同时有母神崇拜)。所多玛所在的位置,与基比亚相去不远。当时在示剑以南和以北存在两个迦南人的聚居地带,多少将以色列人分割开,以南的那一带,就是从所多玛那里(死海北端)一直到地中海沿岸。以色列人在这一地带一定发生过比较重大的冲突和战争。
      当迦南人的恶行发生在以色列自己的支派中时,当然也就会引起极大的愤怒。
 
      以上两段故事内容几乎完全一样,推想其中的历史:
      1、当时迦南部族与以色列人矛盾已经很深,在某些城邦,不愿接待外来的人,甚至要对外来者施以禽兽暴行。
      2、一定发生过轮奸事件,甚至男性也遭到性侵犯。
      3、上帝愤怒,所多玛或其他迦南部族的城市遭到毁灭。
      4、部分以色列人与迦南人混居,久之,不敬神,行迦南人的恶行。
      5、以色列众人愤怒,进行内部惩罚,清理门户。
 
      以色列人的特殊性在于,他们的团体意识,便雅悯遭到围攻,几乎要灭绝,以色列人决定,必须要保持着一支的血脉,十二支派的完整性对于以色列人而言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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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坦布尔的答案

金角湾
密布了舰队
浩浩荡荡
新月旗
随风飘扬
 
帝国的大道
载着记忆和荣耀
通向罗马的广场
却早已被砖石填埋
修造了菜园的门房
 
登上曾经巍峨的城墙
听凭慈悲经
巡游的圣母像
湮没于
异教徒不绝的吟唱
 
主啊,为何离弃我
任由玛丽亚
收走王冠
不再护佑我所爱的家乡
 
圣索菲亚大教堂
你的穹顶
曾使无数外邦人拜降
又如何容下那高耸的尖塔
安插在四方
 
城门
已在炮声中摇晃
且上马出战
紧握手中的长枪
纵使马革裹尸
血染沙场
也要留下骑士最后的荣光
 
仁慈的主啊
我已折断了自己的翅膀
再不飞翔
唯愿你洗净一切的过犯
接纳我
进入你永恒的殿堂
 
 
 
附注:1453年,穆罕默德二世率领伊斯兰大军攻陷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最后的皇帝君士坦丁十三世在城门力战而死。
 
那一天,是5月29日,我也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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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必然与偶然

      袁世凯有点冤,看来看去,这位老兄最后只是一念之差,走错一步,很大程度上还是被他那个倒霉蛋大儿子推进坑里去的。(想想几位叛国者,都是当世豪杰、一表人才,最后无非也是一念之差,而且都是被儿子老婆推到坑里的,后来汪精卫、林彪都是如此)
      中国的近代历史,纷繁复杂,如此这般一个老大帝国,要想掉转头来驶上另外一种轨道,实在是难的很。袁世凯本来算计的,无非是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那一套,那一套他熟。不曾想时代到了这个关口,已经具有太多的现代性,想要继续传统的帝王统治,已经不太好办了。
      古德诺教授背了一个大大的黑锅,有口难辩,君主制共和制,本来是个学术问题,可是古教授拿了白花花的银元做研究经费,美国人是讲得通的,中国人的脑子里则大概只有“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一类的概念。现在看起来,古教授讲的不无道理,君主制共和制,要看具体的历史政治环境,共和制的国家未必就更民主更先进,君主制的国家,如英国,也可以把民主宪政搞得很好。古德诺讲中国更适合搞君主立宪,也是有条件的,一要全民赞成,二要列强同意,三要落实具体的立宪计划,想想并非不好,如果中国当时也搞一个虚君,慢慢的进行改革和制度建设,确是好事,我们现在正在做的,也不过是渐进的改革和制度建设,不过当时的情形大概是容不得这样的纸上谈兵。
      大公子袁克定把老爸大大地涮了一把,居然每天伪造一份《奉天时报》给老爷子看,让他以为天下归心、尽可放心大胆继承大统。于是弄到不可收拾。
 
      再回头看看,武汉起义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关键人物是袁世凯,革命党人都同意,大总统的位子一定是袁的。后来出了点小岔子,为了黎元洪和黄兴的正副名分耽误了两个礼拜,结果是孙中山及时赶到,做了临时大总统。孙博士当时在美国餐馆里端盘子刷盘子,一听说武汉事发,立马动身回国,紧赶慢赶回到上海,凭着个人魅力坐了大总统位。这是个偶然事件。
      后来宋教仁被刺,看起来实在也是个偶然事件,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以及亨利二世部下骑士杀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有异曲同工之妙,大约都是手下人为了讨主子的欢心自说自话弄出来的大事件。但是这个偶然事件引起了内战,开的先例也很不好。
      从另一方面看,必然性在于,当时无论换作谁,更大的可能都是极权专制统治,而不是宪政民主。孙中山二次革命事败,跑到日本组建中华革命党,党纲要求完全服从孙先生伟大领袖的领导,还要宣誓按指印。有人表示异议,孙博士寸土不让、慷慨陈词:一、革命必须有唯一的伟大领袖,不然一定不行;二、对于唯一的领袖必须绝对服从;三、孙先生我是推翻专制、建立共和的老祖宗,离开我谈论共和、民主一定是不行的,再说,你们这些同志见识有限,很多东西是不懂的,不盲从于我如何干革命;四、继续革命,必须靠我领导,凡是不肯说服从孙先生的,就不是革命同志。孙先生尚且如此,我们怎么又能够苛求袁世凯呢。
 
      因此,历史的发展都有其原因,其中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单纯强调一个方面都是不合适的。我一直觉得,各种说法都是对历史的解释,无数种解释,构成对历史的理解,解释越多,理解会越深入。不过,我一直很不愿意作预言,唐先生认为,中国一定会实现宪政民主,我是不敢那么肯定的。我只能说,作为中国人我非常希望如此,也非常希望能够为此做些贡献,但是将来是不是一定能够如此,我真的不知道……
 
      时势造英雄,同样也造汉奸卖国贼。
 
 
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这个版本一定是被删过的,最好能找香港的版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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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岳飞

        相比关羽,岳飞更符合骑士的标准。关羽在一些主要行为上,并不完美,比如投降曹操,尽管可以有种种的说辞,保护主母、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过五关斩六将,等等,毕竟这是一次投降,一种双重效忠;又比如最后的兵败身亡,显得有勇无谋,待人不够宽厚,导致部署暗生叛逆之信,用人也不够明智,导致后院起火。对比之下,岳飞则要完美的多。
        岳飞的问题,在于他身上的骑士精神,这种精神,我国传统中是没有的,忠诚、勇敢、不贪财好色,又不懂得拍马屁,也不懂得讨皇帝的欢喜,反而屡次触痛皇帝的心事。所以,李先生说“导致岳飞该杀的,正是他所具备的这样一些卓越品质。甚至到了今天,这可能都是一些令许多中国人感到不快和不安的品质。在动荡不安的战乱年代里,这些品质集中到一位手握重兵、又失去了皇帝信任的将军身上,尤其足以构成此人必须死的理由。”确实是如此,传说中岳母刺字“精忠报国”,于是岳飞满脑子如何有利于国家,忘了皇帝的私心,忘了直捣黄龙可能把皇帝具有更高继承序位的大哥迎接回来,也忘了反复提起立储君会使阳萎的皇帝大起疑心。
        我在想,如果岳飞不是生在战乱年代,不是依靠他的赫赫战功,也许他根本无法达到这样的高位,在他的仕途上,他很快就会被湮没的。我们国家的传统里面,实在是不需要骑士的;孟子都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
 
 
李亚平:《帝国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实录》,北京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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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是冤大头,当官的是贱骨头

        我国历史上,老百姓总归是冤大头,结果落下个“勤劳勇敢”的美名,好事没什么份,被压迫得不行了,大不了起来造反,造反有两个结果,一个是被捏死,另一个是造反成功,又弄一个新皇帝出来,回家接着受苦。我们的知识分子,居然还说“天下兴亡,匹夫匹妇有责”,把责任往不识字的人民身上一推了事,天下糜烂至不可收拾,不是识文断字的知识分子和识文断字的官僚们的责任,大家都有份,不识字的老百姓多了去了,因此大部分责任还是在老百姓身上。
        皇帝是不好当的,对付老百姓稍微简单一点,对付手下的官僚们就有点头晕。赵匡胤还算是个有良心的皇帝,不会动刀子乱杀人,并且给公务员们大大的优待高高的工资。不过老赵心里还是犯嘀咕,这帮当官的,不限制是不行的,于是把权力打打散,尤其是,一定要当心军队。老赵自己是搞军事政变出身,自然担心军队对政权的威胁,五代的时候,中原搞得像拉丁美洲一样,老赵自然不愿意。可是,有一个问题老赵是解决不了的,按现在的想法,军队属于国家,问题就解决了,但是在那时国家和皇帝是分不开的,皇帝当然可以带领军队,可是不能老是带领军队,一旦军队落到将领手里,就难讲了。实在是“公共性”的概念尚未发轫。于是老赵想办法把军权拆散,领兵的不打仗,打仗的不能调兵,调兵的不知道兵是什么样,三权分立,真是煞费苦心。负面效应同样明显,就是这样的军队是没法打仗的,所以宋朝对外战争几乎没有赢过,金国把辽国军队杀得打败,同一支辽军转过身来却可以把几倍于己的宋军打得哭爹叫娘。
        朱元璋吸取教训,对当官的一定要狠,要舍得放血,要冷酷到底,要他们天天看得到办公室门口挂着前任的人皮模特。在明朝做公务员,不贪污不腐败是不行的,工资实在太低;不过,宋朝的高薪也养不出廉洁来。
        所以,当官的都是贱骨头,无论福利好坏,总要搞腐败。皇帝们也实在头疼,对于理想主义者则是重大的心理打击,乃至于改变一个人的品行,万历皇帝年轻时克勤克俭、有理想有道德,后来发现最敬重的导师张居正张先生是个标准两面派,于是信仰的支柱轰然崩颓,才开始了一段史上最长的第一把手消极怠工的故事。
        话说回来,我一直觉得集权在某些层面上是必要的整合过程,中央权力需要警惕的,是官员而不是人民。我们的某些问题,在于中央权力和地方各级权力,都缺乏公共性,缺乏不同利益集团的参与,因此无论收放,总不得自如。
 
 
 
李亚平,《帝国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实录》,北京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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