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重复的意义

重复的意义

 

 

幼主临朝

12161019,英格兰国王约翰(由于数日前吃桃子过多)在纽沃克去世,临终命长子亨利即位。

当时,亨利王子年方九岁,尚且是一个懵懂的孩子,而国内的形势还是乱成一锅粥,整个政府机构基本上停止工作。

虽然此前约翰已经全面展开军事行动,扫荡北方和西南方向,但法国王太子路易率军登陆并进入伦敦后,形势并不十分乐观。北方的世家豪强向来不服中央,背后的苏格兰国王亚历山大二世也绝非和平的邻居;在西面,男爵们和威尔士的卢埃林也早已暗中往来;大多数自由市镇由于长年遭受约翰的剥削,怒气难消,倾向于男爵们,伦敦也掌握在叛军手中;约翰引来的大批雇佣军虽然是他的老相识,但这些人显然与金钱的关系更铁,如果得不到满足,完全不能指望他们的良心。国家处于动荡不安中,安善良民惶惶不可终日。总之,新王换了旧王,贵族重新洗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太阳底下再无新事。

当然,亨利王子也不是孤立无援,彭布鲁克伯爵威廉·马歇尔将会忠诚到底,这一点连他糊涂任性的老爸约翰都很清楚,强大的切斯特伯爵兰道夫·布兰威尔德也站在国王一边。在这两位重臣带领下,很多贵族都倒向国王,包括一些原本站在反叛队伍中的人。另外,约翰留下的战争形势还不算太坏,或者说,男爵们的军事才能实在不足以支持如此规模的战略行动。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教会的支持。英诺森三世“在精神上”完全支持约翰,他已经把基本持中立态度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朗顿找回罗马接受处理,撤销了大宪章,对反叛的男爵处以绝罚。约翰驾崩之前,这位伟大的教皇已经先走一步,继任者霍诺留三世坚定地继续执行着他的政策,气势汹汹的路易也已经遭到绝罚。

亨利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他不是他的老爸约翰。男爵们的矛头,统统指向反复无常、行事乖戾的约翰,尽管亨利是个小毛孩子,但却是个釜底抽薪的孩子,男爵们继续反叛的理由有些不足。

 

约翰国王托孤于马歇尔,然后龙驭宾天。老马歇尔立刻找到教皇特使红衣主教圭罗商议下一步的行动,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多商议,现在需要立即加冕。

1028,刚刚安葬了约翰国王,亨利王子就在格罗切斯特的圣彼得修道院加冕,眼下威斯敏斯特是去不了的,伦敦掌握在叛军手中,所以也只好便宜办理了。亨利宣读了加冕誓言,向教皇效忠,圭罗红衣主教行了涂油礼,为小国王加冕。第二天,忠于国王的重要贵族们纷纷行效忠礼。111,马歇尔被任命为政法官,112,马上在布里斯托尔召开大咨议会。

尽管各地能够跑来参加会议的贵族人数很少,但各地主教都跑来表示支持国王。在圭罗推动下,决定参照十字军在圣地建立国家的样式,推选一位摄政主持工作。

亨利加冕前,老马歇尔向他授封骑士,四十三年前,马歇尔同样向一位小亨利授封,就是新王的爷爷亨利二世。大家一致认为,除四朝老臣威廉·马歇尔之外,再无合适人选了。马歇尔起初还不肯接受这个职位,倒不是虚情假意地要人家来“劝进”,而是当下的局面并不易解,马歇尔已经年近七十,自觉责任太过重大,不敢遽然应承下来。可是,您老不上,还有谁呢?这位模范骑士最终还是义无反顾地接过了任务,而他的儿子小马歇尔,尚在敌方阵营中。

马歇尔请求任命彼得·德·罗切和休伯特·德·伯勒共同主政,彼得主教能力虽强,但之前跟着约翰混了几年,名声并不太好,休伯特则立即赶回多佛继续抵抗路易守卫他的城堡,也帮不上太多的忙。

1212,摄政彭布鲁克伯爵威廉·马歇尔和教皇特使红衣主教圭罗在布里斯托尔共同签署一项确认书,重新发布此前被英诺森三世宣布废止的大宪章。在一个千头万绪的乱局中,这是极其高明的一步棋,彻底瓦解了叛军发动叛乱的合法理由。尤其是,这是王国的实际最高权力者和教皇代表共同的决定,表明教会的态度已经不同于态度强硬的英诺森三世,而是着眼于政治上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且试图达成和平、自由与秩序。另一方面,这份布里斯托尔大宪章删除了兰尼米德大宪章中的若干条限制王权的条款,另外若干条则推迟实施等待进一步讨论。这样,国王的面子也可以保全,同时也给了反叛者一个台阶下,这种极具政治智慧的做法,在暴戾的约翰手中是不可能被批准的。

 

驱除鞑虏

雄心勃勃的路易当然不愿意轻易罢手,他的双脚已经踏在英格兰翠绿的山间,我想他一定在做着征服者威廉的美梦,想要为自己打下一片江山来。

现在战场上的双方,一边是亨利三世,刚刚登基的小国王,天真可爱,完全改变了约翰的国王形象,看起来更像是一面旗帜和象征,实际的主持者是骑士中的典范、多年来忠心耿耿的威廉·马歇尔以及教皇特使红衣主教圭罗,有许多重要的贵族和整个教会的支持;另一边,是法国王太子路易,他的父亲就是终生以颠覆金雀花王朝为己任的法国国王腓力二世,还有就是反叛约翰国王的英格兰男爵们,背后有整个法国作为支持。

马歇尔掌权后的一系列措施,已经使反叛的男爵们越来越抬不起头,他们请路易入境的理由,是反抗约翰王的暴政,现在约翰也死了,大宪章也获得了承认,而他们请来的法国人,则越来越有入室为狼的样子。马歇尔对投诚的男爵非常慷慨,不但不处罚,还请国王保证他们的自由和财产,甚至多有赏赐,而路易则对英格兰贵族颐指气使,或者,他从心底里本来也看不起这帮反叛者,既不信任,却又缺乏利用的智慧。于是越来越多的人从路易这边流向亨利三世这边。

战场上则渐渐进入城堡攻防的态势,双方围绕各地坚固的城堡展开争夺和拉锯。最初,路易取得了一定的战果,占领东部诸郡和伦敦,但随后无法再继续扩大占领区。1217年,双方几乎在同一时刻召开咨议会,国王方面在牛津,路易在剑桥,可能达成了某种停火的安排,到四月,达成了另一项停战约定。说实话,双方实在也已经疲惫不堪,需要休息了。

路易想要回一趟法国,带回更多的兵员和补给。鉴于法国人越来越像侵略军,因此在地方上遭到平民起义军的重重阻击,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无法自拔。当路易接近海岸的时候,原先忠于他的五港同盟倒戈归向国王一边。民军把法国军队围困在当地,他们并未坚壁清野,而只是拆毁了磨坊,法国人面对堆满库房的麦子,只好干瞪着眼尝试用手头的各种坚硬的物什磨粉烤面包,也被饿得够呛。直到法国舰队努力地避开五港的海上封锁到达岸边,才把狼狈的路易太子接回法国。

越来越多的人倒向国王,其中包括小威廉·马歇尔,他的父亲不顾年事已高,骑着马往各地游行,所到之处人们无不拜倒归降,甚至已经接近伦敦城。王军在各地不断取得胜利,路易留在伦敦的守将因热兰在伦敦无计可施,他也曾经发动三次针对林肯城堡的攻击行动,但是都被当地守将、城堡的世袭继承人尼古拉·德·康韦尔——一位英勇非凡的老太太击退。

另一边,路易在父王腓力那里也讨不来多少支援,因为法国已经承受了越来越多来自教皇的压力,由于针对英国国王——技术上讲,教皇的直接封臣、宣誓参加十字军的战士——发动袭击,路易已经遭到绝罚,腓力只能接受一场速战速决的胜利,如果能一举拿下英格兰,取得事实占领,在慢慢和教皇磨蹭法律问题,所以时间拖得越长,胜利就越渺茫。

路易只带着120名增援的骑士回来,其中还有一些人在英格兰有封地,士气更加低落。路易回到多佛,休伯特·德·伯勒仍然坚守城堡,这里已经牵扯了路易太多的精力,他不得不与休伯特签下和约,放弃围城。现在他必须考虑防守,他的数座城堡都受到王军的强力攻击。

在他忙着四处解围的时候,马歇尔决定要发动一场主动的攻击,目标是解救林肯城堡,那位令人敬畏的老太太尼古拉从二月到五月一直都在阻挡法军和男爵们的进攻,再不救援实在有失骑士风范。马歇尔亲自领军,切斯特伯爵布兰德维尔和温切斯特主教彼得·德·罗切一并出发,圭罗主教给士兵们作了战前布道和祝福,大军开拔直扑林肯城堡。这一战杀得法军和男爵们叫苦连天,在战场上被杀的倒是不多,而在逃回伦敦的路上遭到沿途民军疯狂伏击,杀伤无数,反叛男爵的首领罗伯特·菲茨沃尔特以及萨尔·德·昆西等人被俘。

王军控制的地区越来越多,逐渐向伦敦逼近,现在多佛已经完全被英格兰人控制,法军的增援部队只能绕道走泰晤士河进入伦敦。823,圣巴多罗买节,法军的增援舰队驶入泰晤士河,英军统帅休伯特·德·伯勒命令放过法军,然后从后方攻击,一场激战后,又将法军杀得大败,法军统帅尤斯塔斯被斩首。此战之后,英军完全控制了海面,法军的援军和补给无法进入,从战略形态看,路易已经失败。

路易久经沙场,很清楚形势如何,现在他必须回到谈判桌前。双方很快在伦敦城下达成一致,911签署了正式协议。路易交出在英格兰占领的所有城堡和土地,解除英格兰人的效忠誓约,与盟友断绝往来;亨利国王承诺不对反叛者施加惩罚,伦敦城保留原来的特权,向路易支付10000马克作为补偿。几天以后,路易和他的法国追随者光着脚、穿着罪人的白袍向教皇特使认错,圭罗解除了绝罚,然后路易一行从多佛坐船回法国。

不过,看起来红衣主教的火气不小,坚决不肯宽恕依附路易的神职人员,首犯就是朗顿大主教的弟弟西蒙·朗顿,路易入侵时担任他的文秘署长,算是个“英奸”,遭到流放的处罚,然后圭罗在全国各地审理曾经变节的教士,一个都不肯放过。

英格兰总算可以喘一口气,安静下来了。亨利国王保守了自己的承诺,并未处罚反叛的男爵,不过罗伯特·菲茨沃尔特和萨尔·德·昆西这样的叛军首领,不太好意思再呆在英格兰,便出发参加十字军去了,王军方面的领袖之一切斯特伯爵兰道夫·布兰维尔德与他们并肩作战。和解的措施还包括婚姻,反叛男爵的支持者之一,约翰国王的前妻格罗切斯特的伊莎贝拉,再嫁王党方面的大将休伯特·德·伯勒,休伯特因此取得埃塞克斯伯爵位——不知日后亨利·都铎以婚姻结束玫瑰战争的时候,是不是也曾夜读春秋,悟出这个和亲的道理来。

1217116,马歇尔主持再次重新发布了大宪章,至此针对约翰国王的反叛和外敌入侵终于结束。

 

骑士之花

现在,十岁的亨利三世基本上坐稳了江山,威廉·马歇尔居功至伟。这位历经亨利二世、理查德一世、约翰和亨利三世四朝的老臣将骑士的忠诚执行到底,没有任何瑕疵:他曾经跟随亨利二世打下江山,国王临终时陪伴在他身边;他经历了理查德统帅十字军出征期间郎香主教的严酷统治,支持约翰反对郎香;在约翰众叛亲离的时候,也只有他鞍前马后尽力调停,在兰尼米德与男爵们交涉;辅佐年幼的亨利三世,平定男爵们的叛乱、驱逐法国入侵者,他的儿子却站在男爵们一边,而老威廉没有丝毫的私心。

马歇尔年轻时是个无敌骑士,与人必武从未有过败绩,他的道德行为也符合骑士风尚的一切要求,忠诚、勇敢。在担任摄政、安定英格兰局面的过程中,所依靠的并不是什么用于创新的政治才能,而只是一颗忠诚和坚定的心,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王党、反叛男爵、外来雇佣军、法国入侵者诸多力量间尽力调和、稳定住混乱的政局。

通过12161217两次重签大宪章,马歇尔达成了和解,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和解比战场上的胜利更需要胆略和气度。马歇尔用自己的骑士精神搭起了宪政的平台,诚实、无私、包容、信守承诺、尊重法律,这些品格不是政治领导人的决策、法学家的技术能够取代的。基督说人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而如果缺乏纯全和良善的内心,也难以达成一种优良的宪政,因为这不完全是一个制度问题,而且还是一个道德问题。

1217年的大宪章,取消了前一年危难之际权宜的暂缓实施规定,增加了两条新的条款,并且包含了最重要的限制王权滥用的条文。1217年重签的大宪章,基本上就已经构成定稿的文本,今后若干次重签都没有对条文再作实质性的修改。随同大宪章发布的,还有一份《森林宪章》,长久以来皇家森林给当地人民造成了很大的负担,而国王们从来都不愿意放弃或限制打猎的娱乐活动,在这部宪章里对王室的权利作了很大的限制。这两份文件加盖摄政和教皇代表的印鉴,向全国发布。而教皇霍诺留三世则不像他的前任英诺森那样握着圣彼得的钥匙,把它当成开启一切世俗权力宝箱的万能法门,霍诺留欣然地接受英格兰的自行和解,他的特使圭罗一直积极地与马歇尔通力合作,尽管有时候也难免某些私利。

原来大宪章执行委员会的二十五名男爵各奔东西,任凭命运带向四方:杰弗里·曼德维尔和尤斯塔斯·德·维希先于约翰去世;克莱尔伯爵理查德死于1218年;萨尔·德·昆西参加十字军,1219年死于埃及;海尔福德伯爵亨利·德·伯亨和诺福克伯爵罗杰·比格德死于1220年;罗伯特·德·维尔死于1221年;威廉·德·莫布雷死于1222年;罗伯特·菲茨沃尔特此后再无叛乱之心,参加十字军后回到英格兰,死于1235年;阿尔比尼的威廉死于1236年;吉尔伯特·德·克莱尔1218年继承赫特福德伯爵位、1226年继格罗切斯特伯爵位,死于1230年,他的儿子延续祖上传统,参加了西蒙·德·孟福尔领导的反叛行动;休·比格德继承父亲的爵位,死于1225年;约翰·德·雷希1232年获得林肯伯爵位,1240年去世;理查德·德·蒙费奇后来担任森林区政法官,这些人之中只有他在男爵战争时仍然在世;只有小威廉·马歇尔和奥美尔伯爵威廉日后还在政坛上活动,其他人都逐渐远离宫廷。

现在亨利三世倚重的人,除了马歇尔之外,还有当年被约翰国王提名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沃尔特·格雷,此后他在约克大主教的岗位上任职四十年,备受尊敬;休伯特·德·伯勒担任政法官,他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和军事才能,此后他还会证明自己在政府事务方面同样具备能力;温切斯特主教彼得·德·罗切,当年约翰的左膀右臂,因此名声不佳,但是能力出众,在平叛过程中同样忠实可靠;教皇特使圭罗,他是个严肃虔敬的人,但不以太上皇的身份自居,处处与王室政府合作,他的继任者潘杜夫,是英诺森的亲信、英格兰的老朋友。五月,斯蒂芬·朗顿从罗马回归,立刻归入支持国王的行列。

局面稍微安定后,马歇尔继续四处奔走,执行大宪章的补充规定,安排各地封臣行效忠礼,有功之臣也需要安抚。另外,经过约翰的大手大脚和叛乱加外敌的折腾,国库也已经异常空虚,以至于无力举办圣诞节的派对,马歇尔要竭力筹款,又要防止心怀诡诈的人趁君主年幼从中渔利。他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促成咨议会发布一项规定,禁止在国王成年以前加盖御玺确认授予任何人终身年金。

1219514,老威廉·马歇尔去世,按圣殿骑士的礼仪披挂停当,葬于伦敦,举国哀痛,悼念这位国家的柱石,忠勇的骑士之花。

 

我要成年

德高望重的马歇尔死后,按照他本人的遗命,不可再有大权独揽的摄政,而实际上,由于切斯特伯爵兰道夫·布兰德维尔外出参加十字军,国内也已经没有可以凭一己之力控制局面的人物。主持政局的是教皇特使潘杜夫,温切斯特主教彼得·德·罗切,休伯特·德·伯勒,以及重返英格兰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朗顿。彼得和休伯特、潘杜夫和朗顿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鉴于当年形势急迫,亨利三世的加冕礼相当简陋,以至于教皇都觉得有些亏欠,因此促成了英格兰国王的第二次加冕仪式。1220517,亨利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按传统方式加冕,谦逊的潘杜夫主动将仪式的主持权交给大主教朗顿,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中,亨利三世戴上了圣埃德蒙的王冠。77,朗顿在坎特伯雷主持仪式,接纳圣多马的遗骨作为大教堂的镇殿圣物,潘杜夫再次让出主持权。

不过,这种表面的团结,或者是精妙的平衡,极其容易打破,突破口在于人的性格。彼得·德·罗切实在不是一位安于教堂生活的虔敬派,他更习惯林肯城堡战役中的沙场搏杀,当年他担任政法官的时候,休伯特·德·伯勒不过是约翰的侍卫长,一介匹夫而已,因此眼见休伯特节节高升,彼得主教心中的不忿越来越强烈。另一边,大主教朗顿并无坏心,但是此人异常倔强,不是搞统战工作的料,面对潘杜夫恭谦的容让,不晓得礼尚往来,一来二去,潘杜夫也被惹急了,一状告到罗马去。如此一来,掌握大权的四大高手互相攻击,乱作一团,年幼的国王也无法调停。

朗顿一看形势不妙,先一步亲自赶到罗马,霍诺留三世与他的前任英诺森三世存在巨大的反差,就是这位教皇宅心仁厚,巴不得天下太平一团和气,因此耳根极软,有谁告诉他说是为了和平之目的,他都会答应。朗顿几起几落,搞关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很快搞定教皇,让他答应潘杜夫之后,不再向英格兰派遣教皇特使。1221年潘杜夫离开英格兰,教皇果然没有再派特使。彼得主教看在宫廷斗不过休伯特,在教会又被朗顿压着一头,恰逢十字军攻克萨拉森人在埃及的重镇阿米塔,便欣然接受阿米塔大主教的任命,离开英格兰兴冲冲地上任。不想走到半路,萨拉森人已经反攻倒算,驱逐了十字军、重夺阿米塔,彼得主教无奈地中途变道,暂且转向西班牙,去康波斯特拉朝圣了。

英格兰国内的权力,基本上落到了休伯特的手中。马歇尔的工作,是恢复了英格兰的政府秩序,而休伯特,则需要巩固这种秩序,同时处理趁乱跑进来的外国人,这项任务也并不容易。

首先,奥美尔的威廉大概是看国王年幼好欺负,继续骄横跋扈地做他的男爵,四处抢掠,不把王室官员放在眼里,甚至把一名前去调查他的巡回法官抓起来关在城堡监狱里。休伯特集结力量对付威廉,首先请大主教对他处以绝罚,震慑他的士气,其次,就是要动武了。威廉的运气也不太好,切斯特伯爵刚刚从十字军的征途归来,手里的长枪还冒着热气,又急于向国王表示一下忠心,自然首先出阵对付威廉,威廉看情况不好,马上屈膝认错。

12234月,教皇霍诺留三世发布一项谕令,认为尽管亨利三世尚未成年,但是已经可以亲政。但休伯特可能觉得自己的任务尚未完成,国王亲政太过危险,而且自己的实力也已经足够强大,可以略略抵抗一下教皇。切斯特伯爵兰道夫、奥美尔的威廉以及约翰引进来的雇佣兵首领法尔科结成联盟反对休伯特,一直闹到国王面前要求放逐政法官。亨利三世非常为难,一方面他还没有准备好亲政,如果驱逐休伯特,未必拿得住眼前这三位老兄,相比之下还是休伯特忠实可靠一点。在这个当口大主教朗顿再次出面调停,大家稍稍安分一些。

不过,法尔科的冒险家本性很快发作,公然向休伯特挑战,不过,由于他在英国占有了许多土地,手里又掌握了军队,估计迟早也要处理他。亨利国王御驾亲征,休伯特一起上阵,围攻贝德福城堡,猛攻数月后,击穿四道防线,迫使守将法尔科的弟弟威廉投降。法尔科则被流放,不得返回英国。法尔科倒台后,由于叛乱而引进英格兰的外国人势力也逐渐式微。

同一年,金雀花王朝的敌人法国国王腓力二世驾崩,太子路易即位,是为路易八世,他对英格兰的敌意并不比他的父亲差,并且一直对当年灰溜溜地退出英格兰耿耿于怀。因此,他的目标自然对准了英国在大陆上最后的领地普瓦图,整个1224年,亨利三世听到最多的报告就是路易在积极备战,计划进攻普瓦图。怎么办?自然应该筹款筹粮,备战备荒,可是这钱呢——

 

还是太上皇

尽管没有二十五名男爵的执行委员会,大宪章还是一位太上皇,而且是一位两眼放光的财迷太上皇,亨利三世想要弄钱,先得问问看。

我们先来看看亨利三世即位以后已经收过的钱:1218年,为了打仗,收了一次盾牌钱;1220年国王再次加冕,每个骑士领收了两先令的犁头钱(carucage);1221年为了对付威廉·奥美尔,每个骑士领收了十先令盾牌钱;1223年征讨威尔士的卢埃林,收了两马克;围攻法尔科的贝德福城堡,又收了两马克;另外,1219年全体神职人员、1223年全体人民各为十字军捐款一次。

以上所有加起来,未必能支持一次对法国的远征,尤其是在国内局面刚刚稳定、百废待兴的时候,遽然征税实在困难不小。亨利又不愿意就这样把先祖留下的家产败光了,他老爸已然以“失地”为名号载入史册,他自己当然也不想同样下场。国王和休伯特商议再三,决定挑一个大家都高兴的好日子伸手要钱,那就莫过于普天同庆的圣诞节了。

1224年,在国王的圣诞晚会上,政法官休伯特·德·伯勒正式提出:各位,法国人又要打过来了,我们即使不进攻,也总要尽力守住疆土,可是打仗总要有钱,兄弟我最近手头拮据,大家看着国王的面子,又是圣诞节,再怎么也得给基督一个面子,如何?

在场的宾客面面相觑,今天国王的圣诞晚会还兼有筹款功能,怎么办?内中有人反应机敏,当场回答说:既然国王开口,好说好说,麻烦您和国王再把大宪章重新签一签,省得时间长有人记不清条款了。

实际上,1217年重签大宪章后,12181223年,国王又两次进行了重新确认,但未对条款作任何改动,这次为了对付法国鬼子,又要再来一遍了。

1225年,亨利三世重签大宪章,条款只是对1217年的版本作了一些轻微的改动,休伯特、各位大主教主教和贵族们都来签字,多少是因为教皇已经宣布国王可以亲政,大家都希望将来可以对国王有约束力。这个大宪章倒是一笔不错的生意,为此,全国上下教俗两界所有人,上缴动产的十五分之一。事先规定好财产评估方法,在本地找十二名忠实可靠的人来共同确定,然后上缴国库。经过一番折腾,这份新版文件换回86758马克又2便士,算是一笔巨款了。另外,国王从大主教主教那里借了好些钱,又把犹太人一个个倒提起来摇上几摇,榨出许多油水来,总算心里有底了。

 

先例的力量

大宪章自从发布以来,所执行的最重大的实践无非是废止和重新发布。或许我们可以从事后的行为推测约翰和男爵们心怀诚意的多少,但是,如果从更大的全景来看,在兰尼米德的双方心里都没有底。男爵们缺乏明确的战略意图,连他们自己都未必相信可以真的运作一个二十五人的委员会,天天骑在国王头上作威作福,即便罗伯特·菲茨沃尔特这样想,像威廉·阿尔比尼那样心怀忠义的人也不会给予长久的支持。而约翰国王,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背约,当时形势窘迫,实在不签也不行,也许事后国王本来是愿意实施大宪章的,但是就双方的关系而言,显然无法在这样一份文件上达成信任。

大宪章在签署的时候,它的命运极其难料,如果没有进一步的发展和巩固,日后只能是一卷存档的羊皮纸。威廉·马歇尔的工作主要在于巩固形势、稳定国家政局,他需要团结所有可以团结的力量,对他而言,重新签署大宪章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他是一位中世纪传统骑士的代表,脑子里除了忠勇以外不会有太多空间留给什么自由、人权、甚至是议会之类的概念。

贵族们仍然是担心的,首先,签署大宪章的约翰王已经去世,而亨利三世尚未成年,12161217年的两次确认,所加盖的都是摄政威廉·马歇尔和教皇特使的印玺;其次,如果没有二十五人的男爵委员会,事实上这种对国王构成羞辱的措施本来也很难长久,如何保证大宪章的实施。因此1223年教皇霍诺留三世宣布亨利可以亲政之后,1224年年初,贵族们曾经请求亨利三世亲自重签大宪章,目的就是要解除这种担忧。

1225年亨利三世重新发布大宪章,虽然在内容上没有什么修改,但是却是一种明确的表示,国王承认贵族们的权利,同时,整个形势以及历史境遇构成了一个价值巨大的先例——国王需要钱,于是找贵族们商量,贵族们要国王作个书面保证,国王就做了。这个先例意味着,大宪章开始以一种具有实践效力的法律的面目进入我们的视野,尽管这个面目还很模糊不清,也许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还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不过,先例往往就是以一种潜入的方式进入人们的生活和历史之中。

亨利三世亲政以后,并未表现出忠诚守信的皇家风范,倒是颇有些乃父遗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曲解马歇尔当年为了保护他的利益所作的“国王成年之前不得授予永久年金”的规定,命令在他成年之前所颁发的所有确认权利的特许状、令状、书契等一切文件都要重签,这一重签搜刮来了十万英镑。1237年国王再次陷入财政危机,为了征收一笔贡金,再次向贵族们协商,重新承诺进行改革、保护臣民的权利等。可能也是在此时,国王发布了一份“小宪章”,再次重申大宪章的主要内容,确认此前所发布文件的效力。

贵族们的心里又要开始打鼓了。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位年轻的外国人,莱切斯特伯爵六世、国王的亲妹夫,西蒙·德·孟福尔,看起来是一个精力充沛的冒险家,似乎很有一点当年诺曼人的风格。

亨利三世的统治并不顺利,大陆上最后的领地普瓦图在经历了折磨人的挣扎后终于沦陷,而由于太后和王后的法国背景,宫廷里充满了外国人和法国情调,这一切都让英国贵族不爽。另外,教皇视英格兰为自动提款机,只要输入一个数字,就可以拿到现钱,对此亨利一直表现得非常顺从。1255年教皇英诺森四世要把西西里王国送给亨利的次子埃德蒙,这并不是一笔好买卖,因为王国实际掌握在霍亨斯陶芬王室手中,教皇已经屡次进攻失败,接受这片土地无非是要替教皇远征,最大的问题,又是钱。国王和男爵们争吵到1264年,形势越来越紧张,终于爆发了“第二次男爵战争”(针对约翰的算是第一次),男爵方面的首领就是他的妹夫西蒙·德·孟福尔。

历史又重复了,男爵们因为国王大肆搜刮从事国外军事行动,再一次反叛。孟福尔召集议会,每郡需派两名骑士参加,此举已经足以使他载入史册了。尽管男爵们最终失败,孟福尔兵败被杀,但是亨利三世的太子爱德华已经表现出了足够的明君风度,日后他将被称为“英格兰的查士丁尼”,也是英国议会制度的奠基人,1297年爱德华国王再次重签了大宪章。

由此以后,各代君主无不奉大宪章为圭臬,这份中世纪的文件才得以不断传承,一方面作为具有实效的法律,另一方面作为自由与权利的象征。我们不可能把功劳归之于兰尼米德的各位男爵,甚至无法将之归于任何人,因为这不是一个人类创造法律的过程,而是一种宪政秩序自由生长的过程。当我们回头观察的时候,会发现这一路走来艰险异常,似乎在任何一个地方走错一步就会导致全盘失败,但是,它毕竟一路走来了,也许这就是历史,无法假设,还是诗人说得好:这片土地被自由女神选中,凭着一个又一个先例,自由慢慢扩展到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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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宪章·先帝爷,在西敏寺

先帝爷,在西敏寺

 

 

威斯敏斯特

        跨过伦敦城中心区的威斯敏斯特桥,沿着泰晤士河边的就是威斯敏斯特宫,也就是国会的所在地,在国会的背后,就是威斯敏斯特修道院。


曾经有人称赞这座修道院“其可爱在基督教世界无出其右”,这里是英格兰诸位国王加冕的地方,有数位国王在此举行婚礼,还埋葬着英格兰的国王、圣徒、英雄、诗人、学者、政治家、音乐家和科学家。最初,这里有一座小礼堂,渔夫们曾经看到他们的守护者和神圣教会的看护者圣彼得向他们显现;后来,圣邓斯坦在埃德加国王的帮助下,在这里建立了本笃修道院。1065年,忏悔者爱德华主持用石料修建了修道院,落成之后一周,这位圣徒国王就离开了人世,并且埋葬在这里;一年之内,征服者威廉站在爱德华的墓穴上,在圣坛前加冕为王。而现在,经过历代国王不断的翻修和扩建,这座修道院已经不再是忏悔者爱德华所想象的那种清幽的修道院,而是令人赞叹的国家象征,这是英格兰的历史记忆库。


   

 

约翰王

11993月,武勇的英格兰国王理查德一世在围攻利摩日子爵的夏卢城堡,这位十字军的英雄不慎中箭,46崩于营中,遗诏御弟约翰继承王位。约翰很快摆平竞争者,自己的侄子阿瑟,先夺下诺曼底公爵位,又于525回到英格兰,马不停蹄直奔伦敦,他的王位已经不可动摇,只差最后一道手续:加冕。

527,伦敦城已经挤满了前来参加国王加冕礼的教俗贵族,全城百姓也早早起床准备凑热闹观礼,这一天本就是耶稣升天节,全城满是喜庆的气氛。按惯例将会有一场盛大的游行,市民们可以看到各位受人尊敬的大主教和主教、各地的爵爷们、政府大员、盔明甲亮的骑士们,当然还有主角国王陛下。伦敦城的市长和市政官员们已经张罗了很久:用织锦、挂毯之类装饰沿街的房屋,驱赶道路上的小贩和旅客,安排一路上的文艺表演,在游行路线上设置栅栏,安排维持秩序的人员——一方面要烘托喜庆的气氛,让国王高兴,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激动的人们闹出事端来,要知道,当年征服者威廉加冕的时候,曾经因为诺曼随从们误把欢呼声当成喊杀声而引发了一场骚乱,烧毁了许多房屋,而约翰王的哥哥理查德一世的加冕礼,同样由于误会和混乱不幸地演变成一场针对犹太人的大屠杀。

从威斯敏斯特宫通向修道院的道路已经铺上了紫色的亚麻布,一派皇家气象。最先出场的是一群宫女,一路抛撒花朵,随后是唱诗班,教士们,贵族,高官,几位贵族高举着权杖、宝剑和马刺,然后国王的队伍迤逦而来,五港联盟的男爵们举着一顶巨大的华盖(国王就是坐了五港的船只渡过海峡,这是对他们的奖赏了),那华盖底下便是约翰国王。约翰骑在马上,身着盛装,全套天鹅绒的斗篷,紫色的袍子,雍容华贵;国王的心情很好,作为亨利二世的幼子,在他出生的时候,恐怕连老爸老妈也实在没有想到他可以坐上王位.。与他争夺王位的阿瑟已经逃往法国国王腓力二世的宫廷,全国的教俗贵族也都站在他一边,今天来参加典礼的有三位大主教,十四位主教,各地重要的贵族,包括克莱尔、德比、沃里克和切斯特伯爵,沃里克伯爵还亲自为国王捧着宝剑,其他还有莱切斯特、沃伦、索利斯伯里、诺福克各地伯爵。只有国王的私生子哥哥约克大主教杰弗里去罗马朝圣未及赶回,达勒姆主教不识相地提出没有约克大主教到场,加冕礼似乎不便举行,约翰自然不听,一切已经有坎特伯雷大主教主持,眼下也不需要约克大主教给王后加冕,没来就没来吧。

队伍缓缓地进入修道院,这里也早已装饰一新。唱诗班进入自己的位置,贵族们分坐在两边,神情肃穆,手中端着自己的礼冠。国王在主教们的陪伴下步入教堂,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执事负责引导仪式进行,诗班和教士们高唱赞美诗,随后鼓声号声一同响起,国王坐上宝座,达勒姆主教和巴斯及威尔斯主教分立两边。

坎特伯雷大主教休伯特·沃尔特登上典礼台。大主教宣布:“本人兹向诸公引介,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各位今日此来,乃要向他效忠、臣服于他,诸公是否真心愿意——”在场群臣高声回答:“诚如是也!”据史书记载,沃尔特大主教当场作了一篇布道,现在看起来更像是政治演说,而不是教义训诫:[]

 

诸公,我们都当知道,除非凭着圣灵指引,基于其本人无与伦比的优秀品质,经过众人一致选举,否则无人有权继承王位,而应当遵循扫罗之先例,我主膏立他为众民之王,并不是因着他是先王子孙或者皇家苗裔。扫罗之后,乃是耶西的儿子大卫,做法也是如此。扫罗被选中,乃因为他是个勇士,并且能够保有皇家气度;而大卫,则是因为他的圣洁和谦卑。因此,在德性上出类拔萃者,才会被高举,以至于君王的高位。如果有先王的某位亲属,在个人品质上也胜过他人,那么所有人都会更加衷心和热忱地同意选他为王。我们也以此服膺约翰伯爵,他是我们杰出的先王理查德王之弟,不久之前先王崩殂、身后无嗣;同时,约翰伯爵也一贯审慎、勤勉并且毋庸置疑地高贵;我们已然在圣灵指引之下,因着他的美德和王室血脉,一致推选他为王。

 

国王在大主教主持下宣誓,内容有三:热爱神圣的教会以及由其立定的教士们,并且保障它的安全不受邪恶的阴谋家的威胁;去除恶法,代之以良法;主持正义,使其遍及英格兰全地。大主教还不放心,告诉约翰,一定要真心实意遵守誓言,方可接受王冠;约翰按手在圣经上,回答说,凭主帮助,全心顺服保守誓言。[]

约翰国王起身,来到祭坛前,修道院执事从圣瓶中倒出香膏来,大主教膏抹国王,在前额、胸口、掌心、手肘处画了十字。在旁服事的贵族上前来为约翰装上金马刺、佩上宝剑、将权杖交在他的手中;大主教端起珠光宝气的王冠,戴到国王的头上,与此同时,在场的贵族们也都戴上自己的礼冠;众人高呼“神佑吾王”,鼓乐声再次响起。国王依次亲吻了各位大主教和主教。

礼成之后,照例是盛大的宴会。大家纷纷回到威斯敏斯特宫,这里与教堂庄严肃穆的气氛完全不同,乃是一个欢宴的所在。这一点与这座宫殿的性格是相符的,当年威廉二世(“红头发”鲁弗斯)建造这座宫殿,就是为了获得一座“狂欢的剧场”,为了庆祝落成,威廉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然后判定空间还太小,与他设想的宫殿相比,只是一间卧室。尽管鲁弗斯对空间还不满意,但对于中世纪的建筑而言,这座宫殿已经非常巨大,墙壁和柱子都是镀金的,为了这次重大的典礼,还特别布置了许多色彩艳丽的挂毯和织锦。参加典礼的人们在长桌边坐下,面前摆放着当作餐盘的硬面包,厨师和仆役忙碌地来来往往。宴会的菜肴也极其丰盛,从沃切斯特专程送来顶级肥牛21头,其他如小牛、羊、猪、鸡鸭、各种飞禽、鹿、特产的七鳃鳗、各种鱼类等等,不可尽数,甚至摆上了天鹅和白鹭。掌礼大臣、国王的内廷仆役官、肉类供应官等几位官员负责监督宴会,还有专人负责把剩余的菜肴送出宫去分给穷人。酒足饭饱之后,骑士们也免不了出去在赛场上比试一番,群众的喝彩声、欢呼声接连不断。

第二天,约翰国王再次来到典礼台登上宝座,接受各位贵族的效忠礼。诗班高唱“感恩赞”,各级贵族按等级轮番上前来行效忠礼,摘下自己的礼冠,跪在国王面前,宣誓从今以后唯王命是从,退下之前,还要轻吻王冠表示服从。国王的内府财务官和近身侍卫等人则站在典礼台的边沿,向在场群众抛洒钱币,欢呼赞美之声不绝于耳。

礼成,约翰行赏,分封他的忠臣威廉·马歇尔为彭布鲁克伯爵,杰弗里·菲茨彼得为埃塞克斯伯爵,坎特伯雷大主教休伯特·沃尔特兼掌文秘署。随后国王赶往圣阿尔班斯墓前祷告,离开英格兰,去往诺曼底。

约翰的加冕礼与英格兰诸王的礼仪基本相同,一直传到如今,并没有重大的变更,而这种礼仪和誓词,则要从一位圣徒说起。

 

 

圣邓斯坦的誓言

英格兰诸王的加冕仪式和加冕誓词,与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圣徒有关——伟大的隐修士、神学家,政治家,坎特伯雷大主教,英格兰修道院复兴运动的缔造者,坚定的基督信仰的捍卫者,金匠银匠铁匠锁匠乐手的保护者,圣·邓斯坦。

如果我们要到“圣徒图谱”寻找他,有一个很好认的标记,就是这位圣徒手中拿着一把大钳子。邓斯坦曾经在格拉斯顿伯里的修道院隐修,成天住在一间逼仄的斗室之中学习、祷告,有时候会弹弹琴,有时候做点金属锻造的工作。据说一天晚上魔鬼兴致勃勃地来拜访邓斯坦,这位修士兼冶金匠顺手拿起冶炼用的大钳子一把夹住魔鬼的鼻子,把它狠狠修理了一番。

一般推测,邓斯坦生于910年之前,在格拉斯顿伯里附近的一个盎格鲁撒克逊贵族家庭,家里人不是廷臣就是高级教士,他的父母可能经常出入阿泽尔斯坦国王的宫廷。邓斯坦的出生也颇具传奇色彩,据说她的母亲怀孕的时候在教堂里祷告,突然有天使向她显现,告诉她说,她的儿子将是神的仆人,英格兰教会的光。

邓斯坦从小聪明伶俐、博学多才,在很年轻的时候就得以进入国王的宫廷,并且深得国王的赏识。不过,常言道“伴君如伴虎”,又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古今中外均是一理。小邓在国王眼前蒙恩,自然有大票的人胸中燃起熊熊的嫉妒之火,板砖脏水一起上,说邓斯坦是个玩黑魔法的(我想如果这位圣徒在哈里·波特的演出季跑来,或许会很受欢迎),国王也搞不清真假,便将他逐出宫廷。敌人们并不放过他,在宫廷外面把他截下狠狠揍了一顿,最后还扔进一个粪坑里。可怜的邓斯坦支撑着爬出粪坑,带着一身的伤逃到一个朋友家去了。

无奈的邓斯坦投奔他的叔叔温切斯特主教伊尔夫吉,在那里他成为一名教士,后来又在格拉斯顿伯里隐修,他的知识大为长进,隐修生活也培养了他高尚的品格。邓斯坦与一位贵族夫人,可能是他的亲戚,据说是国王的外甥女阿泽尔弗雷达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以至于夫人死后将一大笔遗产留给了他。邓斯坦把这笔遗产用于恢复格拉斯顿伯里的修道院,同时恢复的,不仅仅是光鲜的建筑物,还有圣洁的修道院生活。在此之前,英格兰的修道院已经开始出现腐败的气息,教士们不务正业,以聚敛钱财、享受生活为追求,邓斯坦努力引进圣本笃制定的规章制度,发动一场自查自纠的整风运动,使当时的风气为之一变。格拉斯顿伯里的修士们也选举邓斯坦为他们的院长。

940年阿泽尔斯坦驾崩,他的弟弟埃德蒙即位,他立即召邓斯坦入宫廷任职,这种经由隐修获得的名声而入朝的例子,在我国历史上也屡见不鲜了,当然,邓斯坦并不是那种假装清高博取虚名以图功名的人。邓斯坦在朝廷里立即又遇到了敌人,我们大概可以想见一位将修道院清规作为行事准则的大臣是如何地不受人欢迎。据说埃德蒙国王也曾经想要驱逐邓斯坦,但是在一次猎鹿的休闲活动中,国王的坐骑猛烈地追击一头雄鹿,眼看就要随着那鹿摔下悬崖,埃德蒙心中暗暗起誓,如能逃得性命,必定善待邓斯坦,于是那马奇迹般地在悬崖边上停下了。国王回朝,自然再不提起放逐邓斯坦的事来。

埃德蒙在位六年,他的弟弟埃德雷德即位,邓斯坦已经位居国库长,掌管王国的经济命脉了。在此期间,国王发布了一系列有关修道院纪律的法律,无疑是邓斯坦所推动的。955年埃德雷德国王猝然驾崩,他的侄子,埃德蒙国王的长子埃德威即位。当时他还不过是一个任性的小毛孩子,据说加冕礼后国王马上就跑去一对贵族姐妹的闺房欢喜快活,邓斯坦不得不把国王从床上拖起来去参加各位主教和群臣参加的宴会。国王当然很不喜欢邓斯坦,算计着要对付他,邓斯坦眼见情势不妙,便逃往弗兰德斯暂避风头。

好在埃德威享国日浅,在位不满四年就龙驭宾天,他的弟弟埃德加掌国。实际上在此之前邓斯坦已经回国,到此时算来已经是五朝老臣,又兼有隐修院长的清誉,不久便接任沃切斯特主教,随后兼任伦敦主教,不久之后任坎特伯雷大主教。960年,邓斯坦前往罗马朝圣,并从教皇约翰十二世手中领取了大主教披肩,据说一路上随从们对这位大主教的慷慨施舍和对耶稣基督的信心感到相当无奈。

埃德加在位期间,英格兰各地逐渐都承认国王的权力。到了973年,埃德加作为第一位全英格兰国王在巴斯接受加冕,邓斯坦主持了整个仪式,并引导国王宣誓。《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若干个版本在此处均以头韵体诗歌记载了埃德加的加冕,足见当时的隆重气氛。

据记载,国王在两位大主教一左一右执手引导下,身穿紫袍头戴王冠步入教堂,随后脱下王冠,拜伏在圣坛前,邓斯坦大主教指挥诗班高唱“感恩赞”。然后,主教们扶起国王,邓斯坦引导国王宣誓,誓言如下:

 

“奉圣三一神的名,朕特向诸位基督徒我的臣民承诺三事:一、上帝的教会和朕治下一切基督徒人民得享完全的和平;二、朕禁止所有等级之人行抢劫和任何不法之事;三、朕将在所有裁判中尽力促进并达成公正和仁慈,如此,那自有永有、统辖一切、满有恩典和慈爱的上帝必将向我们赐下他永恒不变的仁慈。”[]

 

随后大主教为国王行涂油礼,诗班高唱“愿王万寿无疆”,大主教为国王带上一枚戒指、佩上宝剑、戴上王冠。

两年之后,埃德加国王去世,邓斯坦大主教将他葬在格拉斯顿伯里,他父亲的身边。

在随后的岁月中,邓斯坦还为两位国王爱德华和埃塞尔雷德涂油加冕,并且主持了国王的宣誓。

 

晚年,邓斯坦从政治生涯中退休,专心从事教会和公共服事;在教堂中教导人,在修道院的图书馆里订正手稿中的错误,安排接济孤儿寡妇、行路的朝圣者,裁判消弭人们的纷争,有时候还拾起他年轻时的兴趣制作一些乐器。

988年,邓斯坦大主教安详地去世,逝世后不久就被英格兰人民接受为圣徒,1029年正式受封。

邓斯坦是英格兰人的圣徒,他制定的礼仪和誓词被各位国王所遵守,在英国历史发生重大转折的当口,外来的征服者也不得不尊重这种传统。

 

 

战栗的征服者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在黑斯廷斯一战成功,击败哈罗德,取得了英格兰王位。威廉需要完成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威斯敏斯特修道院加冕,于是国王带着诺曼随行人员火速赶往伦敦。

平安夜的下午,威廉抵达伦敦,在圣诞节一大早跨过伦敦桥,一行人浩浩荡荡向威斯敏斯特进发,队伍中包括了跨海而来的诺曼贵族,以及臣服的当地撒克逊贵族。威斯敏斯特附近的街道早已密布了诺曼士兵,修道院周遭更是戒备森严——威廉虽然在战场上获胜,但还远未达到肃清四境、海内归心的地步,满口法国腔的诺曼人和当地的盎格鲁撒克逊族人之间的矛盾还时常会引起一些流血冲突。

无论如何,教堂已经准备停当,挤满了前来观礼的人们,一派喜庆气氛。实际上,忏悔者爱德华修建的这座宏伟的教堂,本意也想将其作为英格兰国王的加冕地,不过工程完工之后,除了这位具有圣徒气质的国王被安葬在此以外,还没有英格兰国王在此加冕[],爱德华可能并没有料到,首先前来的是一个外族人。

队列最前面的是一群教士,高举着十字架,后面是各位主教和贵族们,最后是威廉公爵本人,两位大主教伴随在左右。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公爵来到圣坛前,正站在忏悔者爱德华的墓穴上,诗班唱起“感恩赞”。后人评论,这阴阳两隔、一上一下两位国王,正像是一个完全相反的对照:威廉暴烈、强壮、急躁,而爱德华虔敬、敏感、温和。

主教们向台下宣布威廉国王,撒克逊教士先用英语声明一遍,然后诺曼教士用诺曼语再声明一遍。前来观礼的人们兴奋起来,高喊:“好!好!威廉王!”教堂外的诺曼士兵听到高声叫喊,以为发生什么变乱,便立即采取警戒行动,驱赶人群,并且把周围的房屋都点燃了,一时间人喊马嘶,场面混乱不堪,骚动的声响甚至盖过了在教堂内主持仪式的教士们的声音。里面的人们听到人声鼎沸,又见火光熊熊,大惊失色,无论贵族平民纷纷往外跑去,抢救财产、镇压骚乱或者加入抢劫的队伍。很快教堂里就只剩下教士们和国王站在圣坛前,所有人都战栗不止,包括历练无数、身经百战的威廉。

不过,仪式还在继续进行。威廉按照英格兰国王的传统宣誓要施行正义和仁慈,此外,作为异族征服者,还作了一个特别的宣誓,保证只要人民忠于国王,就一定按历史上诸位明君的方式统治国家。由于所有人都处于异常的惊恐中,原本以一种缓慢庄严的节奏进行的仪式不自觉地进入快进模式,不过大主教还是能够保持镇静,为国王行了涂油礼,将权杖交在他的手中,加冕仪式在没有贵族和民众围观的情况下草草但合法地收场了。

威廉终于成为英格兰国王,而诺曼征服也给英格兰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这是一种发生了奇妙化学反应的融合,加冕仪式和誓言也继续流传。

 

 

亨利一世:皇家田径赛

征服者威廉在位二十一年,驾崩;长子罗伯特继承诺曼底公爵位,次子威廉继承英格兰王位(据说耍了点小手段),幼子亨利除了一笔现金什么都没得到。威廉二世生性活跃,好宴乐,宏伟的威斯敏斯特宫就是他建造的,在他的治下,各地怨声载道。不过,威廉二世在一次打猎活动中离奇地中箭身亡,当时御弟亨利就在御驾左近。

国王一死,亨利立即意识到,大好时机来了,于是一场皇家田径赛立即开始。大家的目标是位于温切斯特的国库,谁能先跑到那里,就能得到王位(看来约翰国王也是吸取了先人的经验教训,所以理查德一死,他立即抢在阿瑟之前冲到国库)。罗伯特也不是傻子,立即中断十字军的征途,从海峡那边水陆兼程赶来。看起来亨利似乎稳操胜券,但是,国王的国库长威廉·德·布雷泰尔是罗伯特的支持者,他跑得比亨利更快,先一步赶到温切斯特,关上国库的大门,把钥匙紧紧攥在手中。

不久,亨利上气不接下气地到达终点,迎接他的是紧闭的国库和横眉冷目的布雷泰尔,布雷泰尔提醒亨利,罗伯特是长子,继承顺位在他之前。如果亨利就这样被阻挡,等到罗伯特赶到,国王梦也就随风飘去了。所以亨利王子当然有理由抓狂,他拔出佩剑,开始大打感情牌——罗伯特还是个诺曼人,而他亨利从小就是英格兰的水土养大的,说的是英语,接受的是英国教育,更适合做英格兰的国王。布雷泰尔是个忠臣,眼见亨利两眼冒火,说的倒也并非完全无理,最终屈服,把国库的钥匙交给了亨利。

第二天,威廉二世的尸体尚未安葬,亨利就召集贵族和教士们选举确认他为国王,然后立即赶往伦敦行加冕礼。加冕礼完全按照邓斯坦设计的样式,亨利宣誓保守正义仁慈,随后还特地保证恢复忏悔者爱德华的良好法律,去除威廉二世的劣政。亨利国王还特地签发了一份加冕令状:

 

“亨利,英格兰人的国王,特向_________,以及_________郡的所有人民,无论法兰西人还是英格兰人致意。

1、诸位知道,按着上帝的恩慈,以及英格兰全体贵族和人民的同意,朕已加冕为王。鉴于王国长久以来遭受了苛捐杂税的沉重压迫,因此,凭着对上帝的敬畏以及朕对人民的爱心,首先,朕向上帝的神圣教会授予自由,如有大主教、主教或修道院长辞世,朕必不出售或出租教会地产,亦不从教产中攫取任何利益,直至继任者确定。并且,朕特此废止王国遭受不公正压迫期间所施行的一切不良习惯;以下将历数部分该等不良习惯。

2、如有保有朕之土地的任何男爵、伯爵或其他人辞世,则其继承人不必按朕兄治下的习惯赎回地产,而只需支付公平合法的贡金(relief)即可重新取得地产保有。进一步,自朕之男爵处保有土地之人,亦得按同样方式,支付公平合法的贡金后,从其领主处接受土地保有。

3、如朕的男爵或其他人希望嫁出其女儿、姐妹、侄女或其他女性亲属的,应与朕协商处理;但朕不会要求为准许出嫁而取得任何财物,亦不会禁止其出嫁,除非他希望将其出嫁给朕的敌人。如有朕的男爵或其他人辞世,而有女儿为继承人,则朕将听取各位男爵的意见,为其安排婚姻,包括名下地产。如有丈夫去世,而妻子寡居无子女,则她将取得其嫁奁(dowry),以及婚姻保留产(marriage portion),朕不会为她安排改嫁,除非符合其本人的愿望。

4、如果,妻子寡居而有子女,则只要她保守贞节,即应取得其嫁奁和婚姻保留产,朕不会为她安排改嫁,除非符合本人愿望。对于土地和子女的监护,应由遗孀或某一更为适当的亲属负责。朕命令各男爵应按对待其自己封臣的子女或妻子的方式,节制其行为。

5、关于在各城市和各郡征收的通行的铸币税(monetagium),鉴于在爱德华国王治下并无该等制度,故朕特此废止,以后不再征收。如有任何人,无论是铸币匠还是其他人,因假币而遭到拘捕,则依法处置。

6、对朕兄长所欠的一切债务,一切所有请求权,朕均特此赦免,朕合法享有的租税除外;因为他人之继承、或者更多涉及他人财物而同意的支付亦除外。但如有人为自己继承之缘故而宣誓承担任何义务的,以及为正当继承而同意支付任何贡金的,朕亦予以赦免。

7、如朕的男爵或封臣家财丰厚,则其如何处置、赠与财产,朕均不干涉;但如果其人因战斗受伤或者疾病而丧失能力,则不得任意处置、赠与财产,而应由其妻子、子女、父母或合法的封臣按适当的方式,为此人灵魂着想而进行处置。

8、如有任何朕的男爵或其他人犯罪,不得给予仁慈而允许提供动产作为担保,好像朕父兄治下之情形;此人应当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支付赔偿金,正如朕父兄统治之前其他各位君王所行那样。但如果此人被判定犯有叛逆或不名誉的罪行,则应按公正的方式处理。

9、朕加冕之前犯下的所有谋杀罪行,朕均予以赦免,在此以后所犯的谋杀罪行,亦得按爱德华国王的法律处以适当的赔偿金。

10、经朕的男爵们共同同意,朕继续保有父王所保有的森林。

11、对于所有以军事役务为条件保有地产的骑士们,朕特此免除所有的贡税和役务;如此,骑士们就可以从沉重的负担重解脱出来,更好地骑马执枪、为朕提供军役并保卫我们的国家。

12、朕特在王国全境建立起稳固的和平,并命令从此以后所有人均应加以维护。

13、朕特此恢复爱德华国王的法律,以及那些经过男爵们同意,由朕父王所作的修正。

14、如有任何人,在朕兄威廉驾崩之后,占有朕或任何他人财产的,应立即归还,无须支付赔偿金;但如有人拒不交还,一旦发现,即处以重罚。

证明人:莫里斯,伦敦主教;威廉,受推举的温切斯特主教;杰拉德,海尔福德主教;亨利,[沃里克]伯爵;西门,[北安普顿]伯爵;沃尔特·吉法德,罗伯特·德·孟福尔,罗杰·比格德,主管奥多,罗伯特·菲茨哈门,罗伯特·马莱。于威斯敏斯特,朕加冕之地。”*

 

这份令状制作了很多个副本,分别送往各郡,保存在当地的修道院中。日后,斯蒂芬·朗顿大主教就是把这份令状翻出来,认为约翰应当按照亨利一世的誓言,在国内施行忏悔者爱德华的“良好法律”。造反的男爵们也以此为蓝本,逐渐提出自己的要求,变本加厉,以至于63条的大宪章。

 

 

坚硬的先例

按日耳曼部落的传统,大约部落首领通过全体大会选出,然后大家会把首领抬起来,有时候会是一块大石头,有时候可能放在一个盾牌上——这也是个技术活,配合欠佳或者力量不足都会导致失败,据说有一位首领在选举后被放到盾牌上,结果他的随从们一时不慎,抬起盾牌的时候就把这位倒霉的老兄整个人扔了出去,摔得不轻。

我们看到,在诺曼征服之前,英格兰仍然保持了日耳曼风尚,国王是通过“贤人会议”的选举决定的。当然,如果某位国王特别强势,这种选举看起来就像橡皮图章,而如果国内并无势均力敌、难以取舍的两位候选人,这种选举也不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长子继承的规则,因此我们在撒克逊人的编年史中反复看到兄终弟及的情况。因此,国王取得王冠,是在事先征得众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

圣邓斯坦的重要意义在于,他向加冕仪式加入了强烈的宗教信仰含义,涂油礼取自圣经旧约上帝应以色列人的要求选择扫罗为王的故事,而加冕誓词则进一步强化了国王受托于神管理民众的含义。在这一点上,基督教传统中“一切世俗权力来自于神”的观念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需要理解的是,当时的时代不像我们现代人,经过了理性主义的“除魅”处理,对于当时的人们而言,信仰弥漫在整个生活中,信仰和日常生活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邓斯坦所设计的誓言使得国王们在接受王位的时候立下了一个保证,并且,部分由于邓斯坦的长寿,得以建立起一种先例,即每位国王在加冕时都要作这样一种保证。

征服者威廉作为外来者,在一场没有必胜把握的战役中取得了王位,当然需要尽快加以巩固。我们当然可以赞扬威廉一世的雄才大略、政治眼光,当然还有一种因素在不知不觉中起作用,亦即威廉当时不得不如此,他不得不在战栗中接受王冠,同时也就不得不接受王冠附带的誓言。在这一点上,亨利一世的情形有一点相似,他取得王位的过程本来就有些争议,所以同样需要尽力保住胜利果实,换句话说,威廉和亨利的情况大概都是平白中奖得了一个小区的所有权,其中的居民要求今后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文体活动、确保停车位和会所向居民们开放,答应起来自然不难。

先例的力量是巨大的,相比成文的法律,有时候人们更难以改变不成文的习惯。

约翰加冕的时候,可能也通过了类似于贤人会议的讨论决定,沃尔特大主教的演说似乎可以看作一种强化。有记载说,大主教事后告诉他人,当时他就觉得约翰为王会有问题,因此要把对王位的权利做实在众人的同意上。这条史料真假尚有疑问,但是如果大主教有意作了这样一个讲话,在客观上确实强化了国王对王国和臣民的责任。至于后来朗顿大主教把亨利一世的特许状拿出来对付约翰,也这其中有些许个人恩怨,但更多的则是向先例寻求支持,这种对先例的重视,同样构成了英格兰传统的一部分。

 

一直到最近的一次加冕礼,1953年,伊丽莎白二世所作的加冕誓词,除了由于宗教改革而加入的内容,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大主教:陛下是否愿意宣誓?

女王:我愿意。

大主教:您是否庄严地承诺并宣誓,按照各地人民相应的法律和习惯,统治大不列颠以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联盟、巴基斯坦、锡兰以及您所保有的其他领土的人民?

女王:我庄严地承诺将如此行。

大主教:您是否将运用您的权力,使法律和正义,按着仁慈的方式,在您所有的裁判中得以实现?

女王:我会的。

大主教:您是否愿意在最大程度上运用您的权力保守上帝的律法和福音书的宣告?您是否愿意在最大程度上运用您的权力在联合王国保守法律所确立的新教改革宗教?您是否愿意保守和保护根据法律在英格兰所确立的英格兰教会,及其教义、敬拜礼仪、纪律和管理形式?您是否愿意保护英格兰的全体主教和教士,以及交托给他们管理的各教堂,根据法律所享有的权利和特权?

女王:所有这些我都承诺履行。

 

以后英格兰的国王们所作的誓言,想必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差异,那可是多少辈的先帝爷们在威斯敏斯特所作的承诺。

 



[] 马修·帕里斯

[] Roger de Wendover

[] Sources of English
Constitutional History
, edited by Carl Stephenson and Frederick George
Marcham, New York,
1937, p.18.

[] 哈罗德是否在这里加冕,尚有疑问。

* Sources of English
Constitutional History
, edited by Carl Stephenson and Frederick George
Marcham, New York,
1937, pp.46-48.

[] 根据白金汉宫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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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直了,别趴下!

    邹市明终于拿了奥运会金牌,但是此人永远不配被称为拳王。在大家一片赞扬声中,我要记录下我所知道的真相。

    上一届奥运会,他在半决赛败给古巴拳手巴雷拉。2005年世锦赛,在1/4决赛再次对阵巴雷拉。这场争斗非常激烈,到最后22秒,邹市明点数12:10领先,但是已经力竭,对方开展最后疯狂的进攻,完全占据场上主动。眼见对手进逼而来,在此危急时刻,台下的中方教练高喊“邹市明!趴下!”,这位中国拳手当即敏捷地卧倒在地,在这最后22秒中,主动卧倒两次,耗尽了时间,这一届比赛他最后拿到了冠军。
    赛后,中国队主教练张传良解释说:“小邹太聪明,在最后领先的情况下并不是一味死拼,而是很冷静地运用规则,合理“倒地”,非常绝妙,争取了时间,搞乱了对手的情绪。”;邹市明说:“我最开心的是我战胜了他,报了奥运会上的一箭之仇。在最关键的第四回合,我的脑子很清楚,以我为主,不与对手直接交锋。”;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常建平说:“邹市明是靠智慧、用经验、发挥自己场上的应变能力打败瓦雷拉的,这对中国拳击界是强有力的鼓励,……邹市明反败为胜,不畏对手,给中国队员做了示范
和榜样,这是中国选手用脑子打比赛的经典之战,我相信会让人回味很长时间。”

    先解释一下拳击规则,选手被击中有效部位(头部、腰以上正面和侧面),对方得点;被击倒不起,对手获胜,如果是滑倒,不得点,起来再战;规则中没有关于选手主动倒地的规定,我认为是因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这样做,按法律的一般解释,如果主动倒地的,应当算作被击倒。邹市明在世锦赛上的“战术”,对于任何一名拳手而言,都是极大的耻辱;我曾经见过职业拳赛中因为一方过多搂抱对手而不出拳,被裁判判定消极比赛,直接判对方技术性击倒获胜,而邹的行径,足够被判负了。我们的队员、教练和领导,不仅不以为耻,反以为“聪明”,称之为“用脑子打比赛”,实在是无耻之极了。
    我曾经在讲指环王和骑士传说的时候对比过邹市明和我们的男子花剑队。在悉尼的时候,男花最后一剑败北,其中有一节比赛,对手受伤流血,中国剑客(我记不得是谁了,董兆致还是王海滨)退到剑道尽头,在这一节比赛的剩余时间内引剑不发,双方就这样耗尽了比赛时间。赛后国际剑联的主席大力赞扬中国队,认为中国人把骑士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令人钦佩。
    尽管拳击没有击剑那样浓重的骑士风味,但是毕竟是两位勇士的单人对决,任何的退缩行为都将遭人鄙视,我们在职业拳赛中不时可以看到顽强抗争到最后一丝体力的战例,却从未见过主动卧倒换取胜利的情况。

    这一声“趴下”,一位冠军站起来,他的人格却已经永远跌倒。

    男人的战斗,站直了,别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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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和竞技

    对于中国的统治者而言,一切问题都是政治问题。

    我们必须推定统治者同样是“理性人”,他们同样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治权是利益的本源,或者说,治权是一棵摇钱树,权可以生钱,但反向则要困难得多。因此,唯一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保证治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中,在这一点上,罗马皇帝和我们的统治者没有太大的不同。在罗马帝国晚期,换取治权的方法就是民众的选票,而获得选票的方法就是“面包和竞技”——免费的食物供给,以及免费的竞技表演。我们眼下的状况与这种状态的差异,也许并没有一般想象的那么大,在这里,换取治权的方法基本上是——经济的大幅增长,以及能够激发起民众狂热的符号。
    因此,刘翔就必须出场,他是这个国家当下最大的符号,如果他不出场,则必须能够从另一个方面增强符号意义。

    开幕式选用不同的小姑娘外形和声音组合,最终是由政治局决定的,由此来看,刘翔的一切决定都不可能是自己作出的,他必须接受他的符号身份。
    我相信刘翔已经伤了很久,从目前的情况看,也许他根本就不应该去奥运会。但是问题在于,这届奥运会本来就是一场盛大的政治秀,要向世界显示一下中国的力量。一些老外们天真地认为通过奥运会可以让中国更开放、更自由,如同政府关闭北京附近的工厂以提高空气质量、禁止汽车上路以改善交通状况一样,中国人的对策是在三个郊区的公园设立“抗议区”,但至今尚未批准一项示威申请。因此,刘翔作为政治秀中的重要节目,不可以缺席,失去了这个符号,民众将会大为失望,好比没有能够在大竞技场里看到最崇拜的角斗士出场,无论你安排杀死多少头狮子,人们还是会觉得主办者没有做好。
    于是,刘翔必须出场。问题又来了,人可以控制赛程,可以控制人流,甚至可以控制一下天气,却实在无法控制发炎的跟腱,他毕竟是一个人,而不是一架机器,不是一只大熊猫。因此,必须有一个后备的处置方案。所有的民众看到刘翔退场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受骗上当了,这是一种很自然的表现,完全无可指摘,联系到罗伯斯同学近期的神勇状态,人们也很容易得出临阵脱逃的推测(当然,这种可能也并不能完全排除,原因同样在于对符号的维护)。如此就很不妙了,这对于头牌符号而言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好在,我们控制了媒体。因此当刘翔退赛之后,主流媒体一边倒的力顶,大力渲染英雄的眼泪、可怕的伤病以及对未来的展望,甚至上升到人性的高度,前几天还在指责痛失首金的杜丽的媒体突然掉转枪头,歌颂刘翔的退赛乃是对人性的尊重,同时,大大弱化对伤病史和参赛决定的追问。
    英雄还是英雄,上一届砸了东亚病夫的牌子,这一届则可以披上一层悲情的薄纱,以便人们继续意淫奥林匹克精神。

    面包和竞技。因此,对通胀的关心超过对实体生产企业死活的关注,不是因为通胀危及人民的幸福生活,而是因为这将使治权面临危险;同样,刘翔也必须继续是英雄,不在于他更高更快更强,而在于这张巨大的海报可以掩盖很多东西,而那些被掩盖的,同样会危及治权。
    但是,“One day the Empire will f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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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阶级性

    绝大多数问题都是定义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争论都是建立在不同定义的基础之上,绝大多数的谬误也都是基于对定义的混淆。

    定义一:法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无解的,因为这个定义的问题在本质上是解释问题,我们应当容忍不同的定义和不同的解释。
    首先,我认为,我们长久以来混淆了不同传统下对法的理解。我曾经有些哗众取宠地说,中国古代“没有民法”,实际上也“没有刑法”、“没有行政法”……我们的法制史,写法是从现代西方法律传统下的分类出发,去中国古代的制度中寻找看起来类似的东西,然后把这些古董称为中国古代的法律部门,最流行的例子是举唐律“化外人相犯”条来说明唐朝就已经有国际私法。在我看来,这两个传统是完全不同的,甚至不同到很难用同一个词语来描述,我们真的可以说中国人说的“法”和罗马人的“Jus”是同一个东西吗?法制史的教科书说,某朝刑部是司法机关,某朝大理寺是司法机关,某朝御史台是司法机关;实际上,中国古代就没有独立可以辨识的司法机关,廷尉原来是武装部队首长,御史是监察官员,他们的头顶上,是皇帝。皇帝垄断一切,他是总统兼三军总司令兼最高法院大法官兼大主教兼一切最高职位,实际上,在这种态势下,我们已经无法轻易地说,我们有“行政”、“司法”、“立法”之类的区分,“极权”(注意不是“集权”)的概念就是一种压倒一切的终极权力,它的词根是“total”。
    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解释“法”字,说“从水”乃是因为“平之如水”,这个已经写进了我们的法制史和法理学教科书。后来苏力先生反对这种解释,认为在中国传统下,“法”字“从水”,是因为水从高处向低处流动,不可阻挡,中国的法,就是上令下行的威权。这两种解释,突出了西方传统和中国传统的差异,法是一种“威权”,还是一种“规则”。在这一点上,奥斯丁的论调倒是符合中国人的胃口,他说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所以哈特要批评他是“强盗理论”。

    定义二:法的应然与实然
    夫妻间的关系应当如何?“丈夫要爱护妻子”是吧,如果现实中有很多家庭暴力的案例,我们如何来进行描述?我们是不是说“有很多丈夫虐待妻子”,进一步说“凡丈夫都虐待妻子”,再进一步说“丈夫应当虐待妻子”,现在我是丈夫,我就要虐待你,如果我是妻子,要想办法做丈夫,然后虐待你。
    这是个强盗逻辑。
    奥斯丁的逻辑遭到哈特的批判,认为混淆了理想法和实在法。所谓“社会主义法理学”在我看来也是如此,对这套东西贡献较大的不是马克思,而是苏联法学家。所谓“法的阶级性”,不如说是“法的工具性”,在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下,一切“上层建筑”都沦为统治工具;而使用这些工具的目的是“消灭阶级”,最终消灭的方法定为肉体消灭。
    马克思在英国的时候,实际上大陆各国的异议分子都逃亡到英格兰,颇为吊诡的是,这个头号资本主义国家可以容忍一切反资本主义的人物,任凭他们出版刊物,恣意发表意见,有时候是谩骂。而英国传统是,法律是一种“自发”的秩序,“习惯”成为“法律”的标准之一就是“无法追溯的长久性”。对于英美法传统而言,法的应然和实然是显而易见的,而实在法的发现方法应当尽可能自然,人为的立法是容易偏离应然状态的。
    我们回到法的定义,如果同意法首先是一种规则,而不是威权,那么它必定要追求正义和良善,而不是追求统制。塞尔苏斯说“法是善良公正的艺术”,尤帝法典注:善良,合乎道德,公正,合乎正义;乌尔比安说法学乃是关乎“神事和人事,正与不正”。法,应当是正义的,如果在实际中没有体现出正义,就是出了问题,我们应当想办法补救这种偏差,而不是降低标准,认为这种偏差的状态就是正当的标准。《洋葱电影》讽刺美国政治:鉴于美国人的胖子比例达到90%以上,因此国会决定通过立法修改胖子的标准,凡300磅以下的不算胖子,如此一举就可减少20%的胖子,比推广健康生活计划的效果好得多。

    定义三:阶级性
    最后有个实践一点的问题,什么是阶级,阶级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真的需要一种绝望的斗争哲学来指导我们的生活么?雷锋日记说,对待同志要想春天一般的温暖,而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这就是阶级性和阶级斗争,我们的法律能否如此?正义和良善是否有特定对象?对于某些人,我们给予正义,对于另一些人,虐待即正义?
    再回头来看前两个问题。马克思采取了一种批判性的态度,矛头直指其本人当下的资本主义社会,如果他说资本主义的法律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那么他的目标实际上是消灭而不是承认这种阶级性,当然,他的消灭方法效果如何可以另外讨论。他老人家没有想到的是,在中国传统下,他的理论很容易就被理解为,阶级性是法律的根本性质之一,而掌握政权的人群可以为自己不公正的行为找到貌似正义的理论解释。这是一个重大的概念偷换,需要批判的实在法进入无需批判的理想法领域。

    小结
    其实问题的根本在于,法本身是不是具有最高层级的价值,如果法具有阶级性,那意味着有某一个人群将高于法律;如果这是一种需要补正的实在状态,那我们需要努力来补救;如果这变成一种天经地义的理想状态,我们就只好祈祷上帝了。
    顺带说一句,我对于主权的概念是有疑问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主权者必须受到限制,无论主权者是国王还是人民都必须有所限制;或者可以说,即使有统治阶级的话,统治阶级也必须受法律的控制,法的正义性必须高于统治的阶级性,否则我们将面临一个黑暗许多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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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片如茵芳草——大宪章的诞生

那一片如茵芳草

 

伦敦城外,希思罗国际机场西面的泰晤士河边,有一片草地,在那里已经许多许多年,并未改造开发成办公区、住宅区或者什么旅游区。从沿河岸的温莎路拐上一条小路,就可以一直通向大宪章纪念碑。人们在那里盖了一个小亭子,竖起一块纪念碑,上面写着“纪念大宪章,法律下的自由的象征”。在这个纪念碑的不远处,还有一个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纪念碑。

主后1215615日,清晨,英格兰国王约翰带领仍然忠于他的大臣和侍从们来到泰晤士河边的兰尼米德。他的营地在西边的温莎,而反叛的男爵们带领大军驻扎在东边的斯泰恩斯,位于温莎和斯泰恩斯之间的兰尼米德,看起来是一个谈判的好地方。

尽管约翰国王保持着高贵的皇家风范,但是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他已经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如果不接受男爵们提出的条款,必将兵戎相见,而这场战斗必将以国王的失败而告终。尽管约翰当政以后,心存不满的贵族也曾有几次企图阴谋造反,但无一例外地
遭到国王强力镇压;现在,时过境迁,反叛者声势浩大,支持国王的寥寥无几,并且,国王的手中没有可以抵抗的军队。

 事情要慢慢说起来——

1214年是个多事之秋。此前一年,约翰刚刚解决了与教皇英诺森三世的争端,向教皇屈服,将英格兰全地奉上交与教会,再作为封臣受封于教皇,以此阻止宿敌法国国王腓力二世的入侵,同时解除教皇对英格兰实施的禁教令,恢复全国的宗教活动。但是在短暂的蜜月期后,国王与前来就任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朗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约翰通过走教皇的上层路线,暂时压制了大主教。不过比起大陆上的战事,与大主教之间的争端看起来只是鸡毛蒜皮的家庭纠纷。

金雀花王朝的约翰,他的父亲是文韬武略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母亲是中世纪的传奇女性之一阿基坦的埃莉诺,他的兄长则是十字军伟大的英雄、“骑士之花”理查德一世。1199年理查德在一场围城战中为弩箭所伤,不久辞世,约翰即位。这位从小娇生惯养的衙内不得不接过父兄留下的基业,独自担起金雀花王朝,而他面对的最大敌人则是一生以颠覆金雀花王朝为己任的法国国王腓力·奥古斯都。

1205年,约翰丢失了父兄留给他的大部分欧洲大陆领土,连征服者威廉发家的基地诺曼底也陷入法国人手中。约翰可能是一个骄纵、暴戾的国王,但是在领土问题上并不是没心没肺的,他非常想夺回大陆领土,因为丧失父兄辛辛苦苦创业得来的成果,实在是件叫人很没面子的事情。所以约翰谋划了一个相对长期的反攻大陆计划。1214年这个计划进入最后的实施阶段,约翰通过金钱和关系纠集起一个反法联盟,包括神圣罗马帝国国王奥托四世(他的侄子)、弗兰德斯伯爵等人,各方约定兵分几路同时进攻法国,想要一举摧毁腓力二世。不过运气并没有站在约翰这边,布汶一役北线的反法联军大败,奥托四世从战场上仓皇逃回本国,英军统帅索利斯伯里伯爵长剑威廉(约翰的私生子哥哥)、弗兰德斯伯爵费尔兰以及布伦伯爵雷吉纳德被俘。约翰无奈,与腓力二世签下停战和约,撤回英格兰。

 

12141015,约翰国王回到英格兰,经年煞费苦心构建起来的联盟被击破,主要盟友不是逃走就是被俘,更重要的是,数年间狠命搜刮英格兰得来的资金血本无归——灰头土脸,人财两空。

现在国王很没有面子,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即便没有人逆龙鳞,也要找个理由发发彪,总之,实在是太不爽了。所以当负责税收的大司法官彼得·德·罗切向国王报告,税收任务完成得很不好的时候,约翰就要爆发了。这笔用来代替军事服役的“盾牌钱”是向那些没有跟从国王出征大陆的贵族征收的,遭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抵制,尤其是北部的那些贵族,最后财政署仅仅收到应纳税额的四分之一。

国王很生气:一、这些混蛋拒绝跟随自己出征,似乎可以把部分战败的原因归在他们头上;二、不出工吧,还不愿出钱,拒不纳税;三、现在国王荷包干瘪、濒临破产,急需敛财;四、打了那么大的败仗回来,已经相当没有面子,这些人还继续不给面子,如此国王要往哪里搁?

男爵们的理由也不少:一、国外的战争与兄弟我们无关,不能怪兄弟不够义气,所以代替这项役务的盾牌钱也没有理由征收;二、您收去的钱有很多并没有用来打仗,而是用于政府的日常开销、结交大陆上的同盟——前次融资所得并未用于原先公告的项目,而是用来补充流动资金或者挪作他用,现在要再次融资自然不行。

 

这里我们就要先解释一下封建主义的原则了。

相比帝国官僚体系,封建主义可以说是一种权宜,封建关系同时带有政治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性质。首先,封主将土地分封给封臣,以此换取封臣的军事服役(后来发展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金钱来代替)以及其他一些义务(例如出席领主法庭的义务、发生继承时的继承金、领主被俘时的赎金、领主长子封骑士及长女出嫁时的辅助金等);其次,封土范围内的管理责任也将由封臣承担,他必须负责地方上的治安、司法以及文教等义务;此外,封臣往往需要对封主行效忠礼,二人之间形成一定的人身关系,封臣对封主效忠,封主则有义务保护封臣不受他人伤害,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类似契约的关系。在这种层层契约的架构下,社会实现了稳定和安全。

在这种体系下,理论上讲,封臣们并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而只是一种类似占有的“保有”,而封建保有关系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而各有不同。

因此,反叛男爵们提出的理由,实际上在封建主义原则下并不完全站得住脚。首先,约翰的父兄,前二任的英格兰国王,在英格兰境外用兵绝不在约翰之下,亨利二世长年在大陆与法国征战,而理查德则参加十字军远征圣地。其次,亲自服役、提供骑士服役还是支付盾牌金的决定权并不在封臣手中,而是由封主决定的。

所以,在约翰看来,拒绝跟随国王前往法国作战已经是大逆不道,属于先行违约,凭此就可以解除封建契约,收回分封的土地。但是,这些贵族们实在也已经忍受了很久。因为约翰一心要收复大陆领土,数年间横征暴敛,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榨取封臣们的人力物力财力,所有反叛的男爵与约翰之间的仇恨,几乎都是个人性的,都是因为某次特定的事件对国王大有怨恨,而不是出于约翰违反某项总的封建法律或习惯。这也是为什么此次贵族们如此团结而有决心。约翰战败归来,声望跌落到谷底,没有稳定局势韬晦一阵,却高调地征收每骑士领三马克的重税,自然一下就激起了贵族们的强烈反应。

 

1120是圣埃德蒙节,男爵们以庆祝宗教节日为名聚集到圣埃德蒙修道院商议对策,这里埋葬着英格兰伟大的殉道者,其地位不亚于坎特伯雷的圣托马斯大教堂。几位主要的贵族首先在圣坛前宣誓,如果国王继续一意孤行、不保证他们的自由与权利,就解除效忠,向国王开战。会上可能还讨论了去年八月在圣阿尔班斯会议上坎特伯雷大主教朗顿提出的亨利一世的加冕誓词,研读誓词后,男爵们受到了相当大的鼓舞。最后全体与会者同意,圣诞节以后,定要面见国王主张权利,并且带上各自的军队,如果要求不得满足,马上开战。

约翰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机,他首先想到的对策是分化瓦解他的敌人。111万圣节(All Saint’s Day),他向大主教和主教们支付了议定的与教皇纷争期间教产损失的部分赔偿金六千马克;1121,国王又发布一项特许状,确保英格兰教会的自由选举权,这是对已经长久不再实践的英格兰教会传统的确认。

约翰在沃切斯特过了圣诞节,但是完全没有过节的心情,只呆了一天,立即动身前往伦敦的圣殿(圣殿骑士团英格兰分舵所在地)。男爵们相约而来面见国王,带领着全副武装部队,盔明甲亮、气势汹汹。男爵们要求约翰“恢复爱德华国王的良好法律”,遵守自己1213年在温切斯特接受教皇赦免时所作的誓言。约翰眼见形势不妙,也不计较男爵们言语不敬,只得使一个拖字诀,告诉男爵们兹事体大,需要慢慢商议,等到复活节过后的426再作决定。男爵们自然没有那么容易满足,双方在圣殿交涉许久,最后国王无奈,只得请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朗顿、伊利主教尤斯塔斯和大家公认的骑士典范威廉·马歇尔从中作保,男爵们才引兵退去。

形势越来越紧张。115,约翰再次发布特许状,进一步确认教会的选举自由,承诺无论习惯如何,教会都享有完全的自由选举权,同时将特许状送往罗马请教皇英诺森三世加以确认。随后,约翰要求全国封臣重新向国王行效忠礼。22,圣烛节,约翰宣布起誓参加十字军,如此在理论上就没有人可以对他动武。330,教皇回函确认了此前送去的特许状。

国王的这一系列动作虽然可称迅速,但是所表现的已经不是灵活的政治手段,而是一种后背发凉的恐惧感了。429,约翰把幼子理查德送往好友彼得·德·莫莱处,托付他善加管教。

复活节期间,419-26日,男爵们在斯坦福集结,军力包括两千名骑士,此外还有大量骑兵、步兵和附属人员。叛军的主要领袖包括:

罗伯特·菲茨沃尔特(Robert Fitz-Walter),此公祖上是跟随征服者威廉而来的诺曼贵族,当时已是英格兰巨富之一,常年从事贸易,他的葡萄酒货船享有国王授予的特许权。他的妻子龚娜是北方世家之女,婚姻也为他带来了至少三十个骑士领。罗伯特曾经在诺曼底担任沃德里尔总督,1203年腓力二世进攻诺曼底时,此人未作任何抵抗主动投降。1212年约翰查办叛乱阴谋,要求各地贵族提供人质,罗伯特闻讯立即逃往法国,后来与逃亡至法国的主教们会合。约翰与教皇和解后,罗伯特随同主教们一起回到英格兰,作为和解的条件之一,约翰向罗伯特归还了原来的领地。他是约翰的宿敌之一,并且始终与法国有良好的关系。

尤斯塔斯·德·维希(Eustace de Vesey),罗伯特的密友。他的妻子是苏格兰国王雄狮威廉的一个私生女,所以与苏格兰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也曾经调停促成了1200年威廉向约翰的效忠。在罗伯特逃往法国的同时,尤斯塔斯逃往苏格兰避难,他回国的情形与罗伯特大致相同。

理查德·德·珀西(Richard de Percy),属于北方世家,布腊班特公爵戈德弗雷之孙,他的父亲约瑟林娶了珀西家族的女继承人阿格尼丝,得以接下珀西家族的产业。理查德在北方有大片的地产,他本人也是个巧取豪夺的好手。

罗伯特·德·鲁斯(Robert de Roos),同样是北方豪强。他娶了雄狮威廉的另一个私生女为妻,1200年也曾作为使节出使苏格兰。1213年约翰任命他为坎伯兰郡长,并且给予他贸易特许状。他与尤斯塔斯·德·维希的渊源很深。

萨尔·德·昆西(Saer de Quincy),温切斯特伯爵。他早年参加过1173年亨利太子对亨利二世的叛乱,此后长期穷困潦倒,直至1204年娶了莱切斯特伯爵之女为妻,后来继承了部分财产,成为温切斯特伯爵。1203年与罗伯特·菲茨·沃尔特共同守备沃德里尔,一并不战而降。1211年至1214年间曾担任约翰的司法官,因此他加入叛乱者行列的原因不明,可能是基于与罗伯特的关系。

克莱尔伯爵理查德(Richard, earl of Clare),残存下来的诺曼贵族。理查德娶了格罗切斯特伯爵的三位继承人之一,他的女儿阿米西娅,领地进一步扩大。理查德和他的儿子吉尔伯特是当时英格兰重要的贵族之一。

罗杰·比格德(Roger Bigod),诺福克伯爵,可能也属于诺曼世家。他曾在理查德一世和约翰朝担任司法官,但后来失宠,1213年入狱,1214年随同约翰出征普瓦图,1215年再度失宠,遂加入反叛队伍。

威廉·德·莫布雷(William de Mowbray),克莱尔伯爵理查德的外甥。他是少数几位在约翰即位之初就开始整顿军备、加固城堡、准备内战的男爵之一。不过后来约翰进行了安抚,威廉行了效忠礼。

威廉·马莱(William Mallet)、威廉·德·蒙太古(William de Montacute)、威廉·德·伯香(William de Beauchamp),这三人的祖上都是跟随征服者威廉打江山的诺曼将领,因军功受封土地。1214年约翰出征普瓦图时,他们都跟随在军中,因此后来约翰征收的盾牌钱并不针对他们,可见对约翰的不满已经蔓延开来了。

小威廉·马歇尔,约翰的头号忠臣彭布鲁克伯爵威廉·马歇尔的长子,他在名单中出现比较令人意外,因为他的父亲一直对国王忠心耿耿,后来还成为托孤重臣。小马歇尔当时还很年轻,可能受到母亲家族(克莱尔家族)这边的影响。

杰弗里·德·曼德维尔(Geoffrey de Mandeville),以及他的弟弟威廉,他们是约翰朝的重臣,前大司法官杰弗里·菲茨彼得的儿子,杰弗里当时兼领埃塞克斯和格罗切斯特伯爵。杰弗里娶了约翰的前妻伊莎贝拉,为此支付了大笔贡金;威廉则娶了罗伯特·菲茨沃尔特的女儿克里斯蒂娜为妻,这也许是他们反叛的原因。

约翰·德·雷希(John de Lacy),切斯特总兵。他的父亲罗杰·德·雷希当年在盖亚尔城堡抵御腓力二世的围攻达一年之久,内无粮草、外无援兵,最后出城死战,腓力壮其为人,同意有条件投降而不杀,后来约翰支付赎金将其赎回,罗杰的忠勇一时名动欧洲。因此约翰反叛的动机不明,可能其父回国后约翰并未给予大力褒奖,反而逼迫其为封地支付大笔款项,使得这位年轻人心存怨怼。

名单上还有许多其他重要贵族,包括彼得·德·布鲁斯(Peter de Bruis)、尼古拉斯·德·斯托维尔(Nicholas de Stuteville)、罗杰·德·克雷西(Roger de Creissi)、拉努夫·菲茨罗伯特(Ranulf Fitz-Robert)、罗伯特·德·维尔(Robert de Vere)福尔克·菲茨沃林(Fulk Fitz-Warine)等等。

这些人中间有很多是1214年拒绝跟随约翰出征,后来被征收重税的北方贵族,但是也已经有一些中部的贵族加入,甚至有一些原本与约翰有很深渊源的人。总之,反叛声浪高涨,人数众多,军队齐整,确实够国王喝一壶的。

 

复活节一过,427,男爵们立即出发,向南穿越北安普顿郡,到达布莱克里,距离国王驻跸的牛津已经很近了。国王获悉后,派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朗顿和彭布鲁克伯爵威廉·马歇尔作为使节,向叛军询问他们的具体要求。男爵们开出一张长长的清单,列举他们所主张的权利和自由,其中部分来源于亨利一世的加冕誓词,部分来自于更古老的法律与习惯。男爵们威胁说,如果国王不立即应允这些要求,就要动用武力迫使国王接受。大主教带着清单回到牛津,向约翰逐条宣读,国王听罢,不由得怒火中烧:“这些男爵居然提得出这些不正当的要求,怎么不说连朕的王国一并交出?他们的要求全都是徒劳和痴心妄想,没有任何合理的请求作为支持!”约翰当即发誓,永远也不会给予男爵们把国王变成奴隶的权利。朗顿和马歇尔苦劝约翰,形势已经岌岌可危,实在不是逞强的时候,约翰不听。二人无奈,只得向男爵们如实转达国王的态度。

这无疑就是宣战诏令,55,男爵们宣布解除对国王的效忠义务,并且从达勒姆大教堂搞到一份解除誓言的教令。大家推举罗伯特·菲茨沃尔特为统帅,号“上帝与神圣教会兵马大元帅”(Marshal of the Army of God and of Holy Church),立即北上攻击国王在北安普顿的城堡。

叛军没有强有力的攻城器械,因此围城十五天,毫无进展。罗伯特的军事指挥才能也实在不济,付出不小的伤亡后,仍然毫无收获,大元帅的旗手也被弩箭射中身亡。

与此同时,约翰当然也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急召普瓦图、德文郡以及弗兰德斯雇佣军服役,准备与男爵们开战。伦敦的态度至关重要,59约翰发布一份特许状,授予伦敦市民多项特权,包括每年自行选举市长的权利。另外,在510国王发表公开信,要求停止敌对活动,由双方各选择四人组成仲裁委员会,另由教皇作为监督者,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叛军进攻北安普顿不利,转向东边的贝德福城堡,这里是威廉·德·伯香的据点,自然会受到欢迎。正在男爵们团团转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的时候,传来一封改变局势的密信——“伦敦欢迎您!”如果要来,马上就来!男爵们大喜过望,立即开拔直奔伦敦。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伦敦城的市民也不是一边倒的,一些富裕的市民企图联合男爵谋求利益(后来也确实得到了),而下层的市民则敢怒不敢言,也无力阻止叛军。不过,就军事而言,以伦敦的高墙,只要关闭城门稍加抵抗,男爵们无论如何是无法进入的,北安普顿尚且攻不下来,何况伦敦。

524(另一种观点认为是517)清晨,男爵们带领部队接近伦敦,“开枪的不要,悄悄地进村”。当时正是基督升天节之前的礼拜天,市民们都在教堂举行圣事,并没有人看守城门,于是男爵们一拥而入,派兵把守各座城门、上城墙警戒,随后将市长更换为自己的亲信,只是坚固的伦敦塔仍然在国王侍卫的手中。如此一来,惴惴不安的叛军总算安定下来,并且占据相当的有利地位,因为以伦敦的坚固城墙,即便国王可以聚集起一支军队,也难以攻占。

男爵们向仍然忠于国王的贵族们发出信函,要求他们加入叛军,为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而战,如若不然,叛军将对他们发动攻击。被男爵们点名的贵族包括:彭布鲁克伯爵威廉·马歇尔,他的侄子约翰·马歇尔,约翰此前已将林肯郡交给他掌管;切斯特伯爵兰努夫·德·布兰德维尔(Ranulf de blundeville),1214年他在跟随国王出征的行列中,约翰也刚刚把纽卡斯尔城堡交给他掌管;索利斯伯里伯爵长剑威廉,亨利二世的私生子,英勇善战的将领;沃伦伯爵威廉(William, Earl of Warenne),约翰的表弟;奥美尔伯爵威廉·德·福斯(William de Fors, Earl of Aumale),他的父亲曾是理查德一世十字军舰队的队长之一;康沃尔伯爵亨利(Henry, Earl of Cornwall),算起来也是约翰的表弟;布兰德尔伯爵威廉·德·阿尔比尼(William de Albini, Earl of Brundel);其他如罗伯特·德·维邦(Robert de Vipont)、彼得·菲茨休伯特(Peter
Fitz-Hubert
)、亨利·德·布雷布洛克(Henry de Braibroc)、亨利·德·康西尔(Henry de Cornhulle)等人。这些人都是约翰的亲族,或者是多年的密友和近臣,尽管如此,有相当部分的人收到书信后还是倒戈加入男爵们一边,其中就有威廉·阿尔比尼。

 

国王看起来已经众叛亲离,据说他的身边只剩下七名骑士,即使男爵们再不会打仗,国王的城堡也已经朝不保夕,即便不是真心投降,现在也不得不做出一点屈膝的态度,表示要坐下来谈一谈。68,国王签发安全通行证,请男爵们三日内派代表到斯泰恩斯进行磋商;610,国王移驾到温莎,延长通行证有效期至615,同时派遣忠诚的威廉·马歇尔去向叛军交涉,愿意接受男爵们的所有条件,并请男爵们确定谈判的日期和地点。

好吧,那就通行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615,星期一,在温莎和斯泰恩斯之间的草地,兰尼米德。

 

由于缺乏准确的记载,谈判的具体情况已不可考,我们只能从达成的文件、前后发出的信函及令状、以及其他一些记载作些推测了。

这场谈判开始到签署最终的法律文件,一共用了五天,615星期一至619星期五,其后又花费数日处理文书工作等,我们知道国王一直驻扎在温莎,直到623

现在仍然存世的大宪章原件一共有四份,其中两份保存在大英博物馆,林肯和索利斯伯里的大教堂各保存有一份,实际制作的正式文件数量一定多于这个数字。现存的所有四份原本都注明签署于1215615,但是实际情况应该并不是这样。因为,首先,中世纪的文件往往标注开始制作的时间。其次,更重要的是,如此篇幅的文件在中世纪属于鸿篇巨制,就这样一份羊皮纸文件而言,在一天之内制作四份都几乎是不可能的,何况实际的数量要远多于四份。并且,所有四份现存的文本都表现出极为精致的制作工艺,不可能是仓促之间的产品。第三,我们另外有一份“男爵条款”文件,共有49条条款,主要内容与大宪章相同,应当是一份经过谈判形成的初稿,或者是男爵们提出国王附和的初稿。这份文件上同样盖有国王的印玺,如果这份初稿是在615议定,而正本也在同一天制作完毕,那么在一份将要立即产生正本的初稿上加盖国王印玺就是一种多此一举的行为,与理不太说得过去。


按当时的情况,斯塔布斯把在场的人员分为四个群体。

第一集团,是北方贵族,坚决的反叛者,他们首先发动了叛乱。这些人包括尤斯塔斯·德·维希、理查德·德·珀西、罗伯特·德·鲁斯、彼得·德·布鲁斯、约翰·德·雷希、威廉·德·莫布雷等。

第二集团,包括了剩余的同盟者,包括当年跟随征服者威廉打江山的诺曼贵族,以及新近在亨利一世和亨利二世朝获得土地和爵位的贵族,诸如罗伯特·菲茨沃尔特、萨尔·德·昆西、罗杰·比格德、克莱尔伯爵理查德、杰弗里·德·曼德维尔等人。

第三集团,基本上忠于国王的贵族,大多是亲戚和密友。包括彭布鲁克伯爵威廉·马歇尔、切斯特伯爵兰努夫、索利斯伯里伯爵长剑威廉、沃伦伯爵威廉、康沃尔伯爵亨利,其他还有一些长期在财政署和王廷工作的近臣,如托马斯·巴塞特、亨利·德·康西尔、休·德·内维尔等。

第四集团,誓死忠于国王的人,都是国王的玩伴、弄臣,激起最大民愤的人,并且多数是外国人。包括后来在大宪章中明确规定驱逐出境永不叙用的那些人。

在场的教士都跟随着国王,其中大司法官彼得·德·罗切完全忠于约翰,教皇特使潘杜夫是约翰的老朋友,圣殿骑士团英格兰统领亚美迪克与约翰关系也不错,其他人以坎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朗顿为首,保持中立,但在感情上同情反叛者。

 

因此,可能的情况是,星期一清晨,国王来到河边的草坪,第四集团的人都在国王身后警戒守卫城堡,陪同的是第三集团和教士们,而第一和第二集团则摆开阵势、引兵而来。这一天从清晨一直谈到日落,我们可以尝试作些想象,约翰会企图继续采用拖延战术,例如再次提出请教皇仲裁等等,而男爵们再也不吃这套,一定要当场签署文件才肯回营,最后约翰无奈,在“男爵条款”上盖了印玺。这份“男爵条款”应该是在427由朗顿和马歇尔带给约翰的要求清单的基础上拟定的,在其间的一个半月,男爵们的要求应该处于不断膨胀中,因此这份文件更大的可能是男爵们当场提出,再由国王文秘署的书写员誊写,而不太可能就是427的原稿。

之后的几天,双方继续协商具体的条文细节,最后形成63条的大宪章,交给文秘署细心制作完毕,再盖上国王的印玺。这些文本全部完成,恐怕要到619,其间国王基本上每天都来与男爵们见面,看看工作进展情况。具体的谈判、文本确定工作,约翰较有可能不再参加,交给主教们或者马歇尔处理,我们在许多画作上看到的国王签字场面也未必确实,他是不是会写字尚有疑问,约翰可能只是加盖一个印玺,或者印玺都是由文秘署的官员加盖的。

619星期五,应该是正式的签约仪式。首先,选出第61条规定的25人监督委员会成员,然后是正式的盖印仪式,授予文件正本,所有人宣誓遵守宪章,最后签发第一批交给各地郡长指示具体执行的令状。在这一天,国王和男爵达成了和解协议。

    毫无疑问,国王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签署了这份大宪章。为了确保条约的履行,宪章中规定了25人贵族委员会的至高权力,国王必须向各地郡长签发令状,收到指示者需要向25
委员会宣誓效忠,确保宪章的完全执行。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基本上是造反派:尤斯塔斯·德·维希、威廉·德·莫布雷、罗伯特·德·鲁斯、约翰·德·雷希、理
查德·德·珀西、克莱尔伯爵理查德、格罗切斯特伯爵杰弗里·德·曼德维尔、阿尔贝马尔伯爵威廉·德·福蒂布斯、温切斯特伯爵萨尔·德·昆西、海尔福德伯爵
亨利·德·伯亨、诺福克伯爵罗杰·比格德、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罗伯特·菲茨
沃尔特、小威廉·马歇尔、吉尔伯特·德·克莱尔、休·比格德、威廉·马莱、约翰·菲茨罗伯特、罗杰·德·蒙贝松、理查德·德·蒙费奇、威廉·德·亨廷菲尔德、奥美尔伯爵威廉、威廉·阿尔比尼、杰弗里·德·赛伊以及伦敦市长威廉·德·哈德尔。

 在这份名单中,实际上只有奥美尔伯爵威廉是始终忠于约翰的,最初属于王党的威廉·阿尔比
尼后来也起兵对抗国王,甚至成为叛军的军事领袖。因此,国王不可能感到高兴,甚或是一种达成和平的愉悦,按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二十五个太上皇”。这个
男爵委员会也的确骄横跋扈,完全不把国王放在眼里,据说有一天男爵委员会去王廷裁判一个案件,国王恰好有病在身,无法起床,就请男爵们到国王的内廷宫室
去,男爵们居然大呼小叫地拒绝,叫人把国王抬出来摆到他们面前。

大宪章签署后,从现有的材料看,国王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他向各地的郡长发出令状命令履行大宪章,停止军事行动,停止征召他的雇佣兵。但是男爵们仍然非常担心,他们需要进一步的保证,在此之前,他们不愿意放弃伦敦,约翰只好同意男爵们继续占领伦敦,伦敦塔则交给大主教朗顿托管。按法律术语讲,这是一个合同的“先履行”问题,双方的义务总要有一方先履行,这个问题简单但却是无解的,如果双方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就无法继续履行。男爵们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对方毕竟是国王,而且约翰的性格以暴戾任性著称。不过,如果本来就不相信国王会履行这个宪章,何必又要强逼国王低头,受此胯下之辱?如果本来就是要羞辱国王,一心谋反,那就应当尽快展开军事行动。男爵们在此表现出一种不知所措的妄想症状,一边想要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保自己的造反成果,另一方面又不断地试探国王忍耐的底线,一步一步把国王逼到墙角。也许,男爵们有些兴奋过度,因为这个大宪章的条款,是一种史无前例的巨大成功,从未有封臣可以逼迫自己的领主、强大的英格兰国王签署这样一个确认自由和权利的文件,他们在伦敦城里尽情狂欢,因为这里安全、富足,并且是权力的象征。

关于约翰,有人认为他签署大宪章本来就是缓兵之计,从来也没想过要履行,但是从证据来看,在文件签署后的几周内,国王所表现出来的善意和诚信显然要超过造反的男爵。不过,这已经不是很重要了,因为男爵们赖在伦敦不走,已经突破了国王的底线,任何人都需要安全感,当一个人感到了生命的威胁的时候,必定会尽全力反抗,何况约翰毕竟是英格兰的国王,即使穷困潦倒,也是位强力君主。

约翰开始反击。一方面,作为政治策略,将大宪章送往罗马,呈送英格兰理论上的领主教皇英诺森,备述男爵们的造反举动,说明一大串道貌岸然的理由,比如男爵们的行为阻止了国王参加十字军东征,请求教皇撤销大宪章。另一方面,立即备战,国王召集他在法国的军队和弗兰德斯的雇佣军进入英格兰作战。

大主教朗顿和几位主教仍然多方奔走,希望避免内战,在716安排一次新的会议。时间到了,国王并没有出席,却在会上宣读了一份教皇谕令,命令由温切斯特主教彼得、雷丁修道院院长和教皇代表潘杜夫组成三人委员会,有权对“所有针对国王和王国的动乱分子处以绝罚”。这项谕令表明,教皇已经对大主教斯蒂芬·朗顿产生了极大的不满,而把处罚权交给国王的朋友们。委员会要求大主教在教堂张贴教皇谕令,朗顿拒绝,于是委员会解除了大主教的职务,命其回罗马接受处理。

朗顿的去职导致再也没有人可以调停国王和男爵之间的关系,英格兰实际上已经站在内战的边缘。9月底,另一份教皇谕令到达,看来教皇被大宪章不慎恭敬的措辞激怒,完全听从了国王的说辞,谕令谴责了男爵们的阴谋反叛行径,并宣布大宪章完全、彻底、自始无效。随后的教皇谕令提醒男爵们,英格兰是教皇的封土,教皇是一切事务的最高裁判者。教皇在拉特兰公会上对反叛的男爵们处以绝罚。

现在,战争已经不可避免。

男爵们在此表现出在政治和军事方面的无能。约翰的军队攻占罗切斯特城堡,俘虏叛军力邀而来的威廉·阿尔比尼,随后兵分两路,分别扫荡北方和南方,逐渐向伦敦紧逼,形成合围之势。男爵们仍然在伦敦城里毫无动作,他们唯一的对策,是联系法国国王腓力二世,请求他派军队入侵英格兰,夺取王位。对于这个愚蠢的策略,实在已经不好再说什么。

约翰很辛苦,一边要对付男爵们的内乱,一边还要对付法国王太子路易的入侵。12161019,约翰国王因病在纽沃克城堡去世。这反倒成了形势的转折点,因为新君亨利三世年幼,约翰托孤于威廉·马歇尔,在他主持下立即重签了大宪章,釜底抽薪地消解了男爵和法国人的理论基础。英格兰才渐渐恢复平静,后来在1225年又再次重签大宪章,使之成为生效的法律。

 

对于大宪章本身的任务而言,它注定是要失败的,它无法维持国王和男爵们之间的和平,甚至无法维持他们之间的信任。作为法律文件,在三个月后它就遭到撤销,淹没在战争的混乱之中。就大宪章的内容而言,它的封建性质极为强烈,男爵们所要求的是他们的封建权利,理由是国王首先违反了封建契约,因此他们也就可以解除效忠的义务,直至国王再次承诺遵守。

需要注意的是,大宪章的谈判各方,完全没有现代的自由权利观——男爵们基本上是一群短视、自私的贵族,趁着昔日势力强大、精于压榨金钱的国王处于最最脆弱的时候,跳起来捞点好处;大主教从中调停,对于教会的权利寸步不让;伦敦市民按着商人的精明计算,做了一笔很好的投资,说实话,按当时的情况,押宝在男爵们身上的风险显然小得多。没有人关心国家的命运,甚至很少有人有国家的观念,因此当局势不利的时候,男爵们想出来的对策是请法国人来入侵,虽然路易进入伦敦城后宣誓遵守大宪章,但是我实在很怀疑法国人在大宪章的问题上会比约翰更讲诚信。

在所有卷入这一事件的人物中,威廉·马歇尔是最特别的一位。他是中世纪骑士的典范,武艺高强、忠心耿耿。在某些事情上,约翰对他并不很好,但是他从未想过反叛;他也知道约翰的性格不好,对于约翰许多暴戾的做法并不认同,沉重而蛮横的赋税甚至也直接伤害过他本人,所以他在内心并不完全反对男爵们提出的要求,在辅佐亨利三世后,他立即就促使新王重签了大宪章。也许,因为有这样一位处事稳重的忠臣,大宪章才没有沦为一些没头脑的男爵挟私报复的工具。

亨利二世所做的工作,是构建起一种有效率的中央政府机制,他重建了地方政府,推行中央司法和税收,试图克服封建主义的分裂和无效率。但是,有一个问题在于,他本人基本上是一名有节制的智者,尽管有时候仍然会爆发出家族遗传性的坏脾气,而当王位传递到他的两个儿子手里时,就开始发生麻烦:理查德一世是一名浪漫主义、英雄主义的骑士和艺术家,约翰则是个性格很不稳定的公子哥。因此,巨大的问题是,如何控制君主?当中央权力强化之后,如何避免君主个人一时的好恶或者性格的突然爆发而导致的权力滥用?男爵们并没有考虑这些,他们只是觉得国王压榨太狠,超出了封建习惯,因此他们按封建法律和习惯,要求恢复亨利二世之前的状态(亨利一世,甚至是忏悔者爱德华)。在此,一种追求效率的中央集权观念和一种追求限制的封建主义观念颇具神秘色彩地结合了起来,并且,感谢上帝,采取了法律的形式。这就是大宪章,他的生命力不在于当时,而在于之后的漫长岁月,甚至到了1965年,《英国制定法汇编》还承认大宪章中的9个条款为有效的法律。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某一时刻我们会迷惑于究竟是大宪章给了英国人自由,还是英国人自己的自由传统成就了大宪章的独特地位,无论如何,对于英国人而言,大宪章至今仍然是活生生的,是“法律下的自由”的象征。

兰尼米德的大宪章纪念碑是美国律师协会(ABA)出资修建的,现在每一年“大宪章协会”(Magna Carta Society)都要举行仪式纪念大宪章的签署,每一年,人们都要去看望那一片如茵的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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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二世祖”——约翰王传略(完)

二世祖

对于约翰国王的评价,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传统评论认为,这是英国史上最差劲的国王之一,此人是个暴君,却又没有能力,把大陆上的领土全丢了。另一种翻案派的意见则认为,约翰的能力并不差,很多事情并不应当由他承担责任,而谈到暴君,他也不是最坏的一个。

 

我的意见,他是一个“二世祖”。

 

我们来发挥一下想象力。

假设比尔·盖茨有八个孩子,五男三女,并且老比尔不想干干净净地把钱一捐、退休安享晚年了事,他想要做成一个“家族企业”,要把微软公司传下去,传给他的子孙。他的孩子中间,有一个最小的儿子,全家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过,最后他会继承家业,做微软的总裁。这个最小的儿子从小就受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溺爱,所以他的脾气不太好,经常要耍耍小性子。老比尔很喜欢这个小儿子,也想过让他尝试一下生意,当然结果比较糟糕。

最后,由于各种奇妙的原因,小儿子坐上了微软总裁的位置。这个位子不好做,有强大的竞争对手,还有美国政府和欧盟总是要搞什么反垄断调查,老想着把微软给拆散了。所以小盖茨很努力地工作,但是,他的能力的确不如老爸,也不如他的哥哥,而手底下的那帮管理人员也总是挑他的不是,动不动就“想当年老比尔在的时候……”,万一有一单买卖做亏,就来一句“要是老比尔还在……”。

微软公司最后会怎么样?小盖茨最后会怎么样?

 

约翰的运气很好,当上了国王。约翰的运气又很不好,顶着超级老爸老妈老哥的名声,生活在他们的阴影之下,他很想做出点成绩,或者至少保住父兄留下的产业——所以才不顾一切地搜刮英格兰,为的是光复大陆。约翰对于父兄的感情有些复杂,他曾经多次发动针对父兄的叛乱,但是他未曾背叛英格兰,而他给儿子所起的名字分别是亨利和理查德、给女儿起名为埃莉诺。

约翰的运气还有更不好的,就是遇上两个超级对手:腓力二世和英诺森三世。从约翰的军事和政治手段来看,他并不是一个白痴,至少在战场上闪击阿瑟,在政治上投降教皇的表现都证明了这一点。

约翰的脾气不好,早年的衙内生涯养成了他的性格:多疑、暴戾、任性,并且,不信神。所以我们才会好几次看到约翰赌气丢下军队一个人开拔,这种小孩子的行径符合他的性格。也是因为这种臭脾气,才会滥杀无辜,才会一度和教皇搞得那么僵,才会想出联合苏丹的策略。早年生活还造成了不那么高贵的兴趣和品味。他的父亲亨利二世的宫廷里充满的是法学家和德高望重的政治家、智者,他的大哥理查德的宫廷里充满的是英武的骑士、音乐家和游吟诗人,而约翰的宫廷里则充满了弄臣和玩伴。他的确不是一个可以令人肃然起敬的国王。

根据现有的记载,我们没有发现关于约翰外貌的详细描写,而对于他的父兄,却有很多。由于这些历史都是由教士们记载的,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约翰是如何地不讨教士们的喜欢。实际上,把他称为“暴君”的最初一批记载,也就是教士们所作的。也许这并没有错,他确实很暴戾,又不够敬虔,缺乏气度,在与教皇争吵期间对教会和教士所做的事,的确够得上暴君,某些时候的做法也的确够残忍。但是,他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他对于法律工作非常有心得,他充满活力地在全国巡回审判,甚至在男爵们的抱怨中,也很少能看到指向法院系统的投诉。他遭到指责的残忍做法,实际上也并不比中世纪的许多其他人更过分。

 

就像前面提到过的,把反叛的男爵们认定为自由宪政的先驱或者背叛国家的叛徒,似乎都参杂了一些我们对于历史的想象。当然,这也是无法避免的。同样,对于约翰,把他认定为残忍的暴君或是具有现代思维的强力君主,也都多少加入了想象。他的名字随着人们对大宪章的热情讴歌和推崇而越来越被轻视,以至于成为英国史上最不讨人喜欢的君主。

如果一定要我想象,我愿意称约翰为“超级二世祖”——一个有些许能力、性格上有些缺陷、希望像父兄那样干出一番事业、却又处处碰壁、不受命运眷顾的富家公子。也许这个形象看起来更生动,更富有血肉,也许,也更接近一个真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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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的想象

    我们的国家体育场,名唤作“鸟巢”,可能因为这注定将是鸟人的大本营。

    我是个反奥运者,不光反对北京奥运会,而是反对奥运会本身。奥运会早就丧失了顾拜旦男爵创立之初那种“用坚强的拳头侍奉上帝”的意义,而沦落为一场最大型的商业庙会,来到中国,则更加走向极致,因为我们极力想要兜售的,乃是面子。

    整场开幕式,意图表现中国“文明古国”的深厚传统,大概的意思就是“老子先前比你阔多啦”!当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仍然沉浸在对于毫无实际意义的所谓“四大发明”的想象中的时候,天朝的香火得以延续。单从书名上看,也许茅海建先生说的不如佩雷菲特有深度,“天朝”并没有崩溃,而是隐藏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里,坚固无比,看起来我们确实更像是一个“停滞的帝国”。开场那一阵怒吼,完全吓跑了奥运残存的那一点和平友好的气息,把整场演出变成一场阅兵式加炫耀礼。昨天我正巧在读一部“宴会史”,提到当年加拿大的一个土著部落,惯于用耗资巨大到吓死人的宴会来互相争斗,一场宴会准备数年之久,往往以一方彻底破产而告终;宴会的主人争相比赛吞食长长的海豹脂油,越长越好,然后去屋后大肆呕吐。我们如数家珍地把库房里的老古董搬出来,为的是震一震西戎北狄东夷西酋,我不知道罗格坐在那里听京剧锣鼓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是否想当年马戛尔尼勋爵的副手斯当东一样,苦于那毫无美感的噪音和无法与和中堂沟通的困境。
    老谋子的套路想也想得出,人要多,色彩要艳丽,灯光的变化要用足,据说用了一万五千人,直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阿里郎”——最近正在平壤大肆演出。镜头推近的时候,我看不到演员的脸上有一丝微笑,最多的动作是斜眼看看身边的同伴,看看自己有没有对齐行列。火炬传来的时候也是如此,现场欢迎的群众都是用卡车装来的,而真正想看一眼火炬的小民们,统统被拦在警戒线外面。净水泼街,黄土垫道,皇上要来了,大家小声一点,不要说他没穿衣服。
   
    我们没有乐趣,这将是一届无趣的运动会,就像吊钢丝飞檐走壁的李宁一样无趣。我们借此机会意淫全世界,想象天朝的威仪——那些高鼻子塌鼻子白皮肤黑皮肤的老外是不是买账,回头再说。
    伯虎告诉我,他在新加坡看不到开幕式的转播,甚至看不到任何比赛的转播,因为出于抵制的态度不转播这届奥运会,他说香港也没有买转播,早上的新闻说,美国将播出开幕式的录像,而不是直播。

P.S.
    朋友在Space上顶奥运,我要提点不同意见。
    1,为国家形象做广告,如果企业有商誉,那么国家就有国誉,都是无形资产,都值钱,都是靠钱砸出来的,有了无形资产,办起事情来才有些话语权。
    *至少从现在看,我们的广告很失败,有数量很多的国家拒绝转播北京奥运会,是我们首先把奥运变成一场政治秀,现在所有的宵小都可以一起来狂欢。将来我们的外交会更困难,而不是更容易。
    2,推动本国科技发展,造鸟巢推动了钢结构工艺,造水立方推动了材料科学,环保技术是绿色科技,搞赛事转播是电信科技和项目策划的总体能力,总之一届奥运会对科技的推动作用不会比一次登月小很多。
    *如此说来建造任何规模庞大的东西,诸如央视新大楼,都可以推动科技发展,我看不如把这些钱投到基础教育和基础科研,甚或在长江上再造几座大桥,同样可以推动技术和工艺,并且不至于浪费在观赏性的结构上。
    3,改进北京的城市建设,很多城区改造,需要按奥运的名头推动,否则进展会很缓慢,虽然有些居民收到了干扰和不公平待遇,但是长期来说对市民是有利的。
    *昨天FT的报道,北京同意设立“抗议区”,但是当真的有人申请进行抗议的时候,立即被抓了,即将以“扰乱公共秩序”接受审判,从更长期来看,对市民是极为不利的,因为这个政府随时可以夺走你的一切。
    4,扩大政府采购,推动宏观经济,这个宏观经济入门级的人都明白。
    *政府投资,是最无效率的资源配置方法。
    5,增加国内企业在世界上的竞争力,如果那个企业是奥运赞助商,自不必说,就算不是,奥运会如果使用了该企业的产品,也算有了成功案例。
   
*我们买东西的时候,是否因为生产商是奥运指定厂商而购买更多呢?不过,这个我是外行了,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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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二世祖”——约翰王传略(16)

外敌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约翰最大的敌人,当然是法国国王腓力二世。罗伯特·菲茨·沃尔特的专长也就在于向法国人屈膝。

 

有机会进攻英格兰,腓力当然不会错过,他派太子路易领军出征,要夺取英格兰王位,理由是路易的妻子卡斯蒂尔公主白兰绮乃是亨利二世的孙女,因此路易可以继承王位。男爵们总算捞到一根救命稻草,请求路易来夺取王位。

路易的先头部队经泰晤士河进入伦敦城,受到热烈欢迎。法军大部队则开始向加莱集结。

此时,约翰已经荡平北部,领军南下,到达多佛。两军隔海相望。

 

路易的行动很快传到了英诺森那里,教皇派代表提醒法国人,英格兰乃是教皇的领地,而约翰乃是十字军战士,凭着两点,就不可动一个指头。路易向他的父王表示,如果让他在放弃进攻英格兰和受到教皇绝罚两者中选择,他宁可选择绝罚。腓力二世大为感动,派路易出发进攻英格兰。

约翰的舰队原本在南部五港驻防,但不幸地遭遇风暴,船只大部沉没,无法组织海上防线。他的军队分兵驻守在北方、东部和构筑伦敦包围圈的城堡,也无法直面法国军队,于是约翰主动后撤,留下休伯特·德·伯勒驻守多佛城堡。

路易占领肯特全境,但是无法攻下多佛城堡。他继续进军,进入伦敦城,男爵和市民们向他效忠,只有西敏寺的修士拒绝臣服,路易便派士兵砸开大门,将修道院洗劫一空。路易任命斯蒂芬·朗顿的弟弟西蒙·朗顿担任自己的文秘署长官(chancellor),致函所有仍然忠于约翰的贵族,要求他们转而向自己效忠,随后领军出发追击约翰。

约翰继续向纵深后撤。路易首先围攻温切斯特,然后转向东北,围攻欧迪汉(Odiham)。这座城堡的全部守军包括三名骑士和十名士兵,而他们居然将法军拖在城下,第三天甚至主动出击,一举俘虏了十三名敌军,然后全身而退。围城一周以后,守军投降,法军这才发现,不过是区区十三人。

随后路易开始围攻多佛城堡,遭遇休伯特的顽强抵抗,这支守军有140名骑士和强劲的步兵组成,并且物资充足。路易甚至特地从法国调集特制的威力强大的攻城抛石机,也未能占到丝毫便宜。路易大怒,发誓一定要攻下城堡。

于是,路易被拖延在多佛城下。

另一方面,男爵们大着胆子出城作战,攻击温莎城堡,战事表明这座坚固的城堡和多佛一样具有抗击到底的决心。

此时约翰在西边肃清威尔士边境,以此为基地,开始进攻收复东盎格鲁。

 

男爵们发现,自法军入侵以来,国王远未遭到失败,在战场上路易和男爵们的军队没有占到任何便宜,多佛和温莎两座城堡仍然坚硬无比。同时,男爵们开始发现,法国人也并不那么令人愉悦。路易基本上不信任英国人,他的宫廷里当然都充满了法国谋士,对这些有背叛前科的男爵则更加不放在眼里。于是有部分反叛的男爵甚至脱离本方阵营,重新投入约翰一边。

 

最后的日子

十月,约翰继续进军。

国王到达位于斯文海德的西陀修道院,已经有些小病,却仍然心情烦躁、怒气难平。当晚,这种怒气直接表现为暴饮暴食,约翰对修士们送来的桃子和新酿苹果酒很有兴趣。这种无节制的饮食引发了痢疾和高烧。

第二天,约翰很不舒服,但仍然离开了修道院。16日,到达纽沃克(Newark),再也无法骑马前行。

约翰知道自己大限降至,在病榻上立九岁的长子亨利为储君,托孤于威廉·马歇尔。当晚行临终忏悔、领圣餐,命在场所有人向亨利效忠,并向各地发出令状,命令接受亨利为新国王。克罗克斯顿的修士问国王希望安葬在何处,约翰回答说:“我将我的身体和灵魂交于上帝和圣伍甫斯坦。”

12161019星期三,英格兰国王约翰去世,终年四十八岁。死后安葬在沃切斯特,圣伍甫斯坦的圣坛前。

 

约翰死后,亨利即位,是为亨利三世,威廉·马歇尔辅政,后来在他的主持下,亨利三世重新发布了大宪章。

男爵们见约翰已死,失去了矛头所指的对象,而新王有些新气象,同时法国人也实在不好伺候,也就不再闹事。

路易则无法取得任何进展,一年后悻悻地退出英格兰。

约翰的王后伊莎贝拉,那位小美女,在他死后改嫁吕西南的休十世——当年她的未婚夫的儿子。

约翰的女儿埃莉诺,嫁给莱切斯特伯爵五世西蒙·德·孟福尔,他们的儿子就是莱切斯特伯爵六世西蒙·德·孟福尔,那位著名的造反派、议会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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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高的正义

   
    像Alan和Danny那样玩世不恭的人,进入最高法院的时候,虽然在走,精神上却已经匍匐在地了。对美国人而言,最高法院是神圣的,大法官则近乎半神。即便对于最高院有种种批评,但是,当人们想要在没有希望的时候呼求正义,甚至是呼求怜悯的时候,他们会去最高院,多少年以来,这九位大法官看守着美国人的自由,还有最崇高的正义。
    我有点伤心,觉得必须要留下些文字来。因为,我们现任的首席大法官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司法工作经历,就是任职于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我们如何指望这样一位老兄替我们看护自由,为我们伸张正义,并且在最后关头给予我们怜悯。

    我要感谢主,让我不愿在这世间沉沦,让我心里始终渴求正义和怜悯,哪怕时常忧伤。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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