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天国和变动的权利:(二)加尔文在日内瓦

第一章,自然是从加尔文和日内瓦开始。

现在国内人士对加尔文的印象,大多来自于茨威格《异端的权利》,这位人文主义者把加尔文描绘成一个阴险、恶毒、狡诈、枯干的暴君,在火刑柱上烧死了一个科学家,又压迫正义的异议者。所以,没有读过《基督教要义》的大批中国人对加尔文的印象很糟糕。

不错,加尔文确实支持烧死了塞尔维特。这是个错误吗?从现在来看当然是。但是,历史的解释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我们怀着一点理解的心去看,加尔文的做法与他的观点、当时的环境,是一致的。这个,我们可以慢慢说。

首先,我们需要尝试理解当时的背景。

一方面是社会背景,当时宗教改革兴起,原先的情况是:一个教会、一个首脑、一套体制和礼仪,罗马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世俗君主都要让着教宗三分。马丁路德之后,有形的大公教会处于分裂状态,各地君主则支持某一边而互相不服,会议、谈判、辩论和战斗不断。加尔文本来只是路过日内瓦,被强留参加教会改革,结果大大兴盛。日内瓦是个小邦,要维持加尔文心中的上帝国度不是那么容易。

另一方面,我们需要理解当时作者的文风。当时的文风,不像现在那么儒雅,彼此客客气气,打打太极拳。那是个敢爱敢恨的时代,辩论都是带着骂声和咒诅的,不是加尔文一个人气场强烈,市面上的小册子,大都如此。

我们先来看看维特教授的理解。

他在标题中的总结,认为加尔文在日内瓦做了个试验,其神学观点表明,他倾向于一种“适度的自由”。维特把加尔文早期和“成熟期”的观点做了区分,认为早期观点是区分了“两个王国”,一个是天国,一个是地上国。在天国有属灵的自由,在地上则有政治自由。而个人拥有“良心的自由”,按自己的良心坚持信仰。当地上的政治权力发生滥用的时候,仍然需要服从;但如果政治权力的滥用进入与上帝相悖的境地,人就不应该服从;同样,地上的政治权力也对上帝负有责任。维特认为“成熟期”的加尔文,在观点上有所修正,特别提出道德律的三种用途:指向救赎、控制堕落、教导信徒,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论述了有关国家与政治权力的议题。维特认为有很大不同的地方,在于加尔文在“成熟期”更强调作为团体的教会,而不是更强调个人性的良心自由。

我必须说,维特教授十分正确地认识到了一个问题,有一段论述这样说:

“然而,加尔文的教会与国家分离原则,与现代美国人理解的‘教会和国家之间具有一道高大且坚不可摧的墙’,二者之间几乎没有多少相似之处。……加尔文并没有考虑一个多元的‘世俗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宗教官员和政治官员是绝对分离的。他也没有考虑一个中立的政府,它不会对竞争中的任何精神或道德的善有所偏向。对于加尔文而言,每一个社会都将是一个统一的基督教社会,一个缩微的受制于上帝主权和法律的基督教团体。在这个统一的社会里,教会和国家的权力相互配合。上帝命令它们二者都要致力于在这个社会里实现一个神圣秩序和纪律,成功地实现道德律的三种用途。”

诚如是也。我们必须记住一点,加尔文是一名神学家,也是教会的牧者。他最为强调的是“上帝的主权”!在加尔文看来,上帝掌管万物,我们要回到他那里去,要承认并顺服他的主权,“五个唯独”的根基在此。所以加尔文大声疾呼的是——人,你怎么可以不顺服上帝;教会,你怎么可以不按圣经敬拜上帝;国家,你怎么可以不为促进上帝的国而运作?!

因此,我倒不觉得加尔文有什么早期和成熟期之分,他的观点是一贯的:个人,教会和国家,都必须听从上帝。所以,他在日内瓦的试验,无非是,人要归回上帝、教会要归回上帝、政府也要归回上帝。教会要按圣经正确的教导、治理和敬拜,国家则要按圣经正确履行自己的世俗权力,促进上帝国在地上的达成。

这样,我们可以回头来看塞尔维特事件。对于现在这个不信的世界和大群不信教的群众来说,塞尔维特是个发现血液循环的科学家,但是对于当时那个信仰的世界和大批信教群众而言,这位老兄是个彻底的异端和疯子。当时,不管他跑到哪里,他都是该死的异端分子,天主教、信义宗、改革宗,无论是哪个国家和政府,都会判他死刑。事实上,他之前已经被叛过一次,逃跑的。当他来到日内瓦被抓之后,加尔文要处置他。加尔文的处置方式,与他的神学立场是充分一致的:政教分离,但都要为了上帝的国而保卫真理,所以教会有责任适当治理,把异端分子开除出去并且定(信仰上的)罪,世俗政权则有责任运用自己手中的政治和法律权力,对异端分子加以惩处。加尔文对塞尔维特,先在教会定罪,然后交给日内瓦的市政府,市政府判处死刑,据说加尔文请求过采用仁慈一些的刑罚,被茨威格斥为虚伪阴险。

加尔文是自由的敌人吗?对于一种“不信前提下的自由”,他当然是敌人,他的字典里没有不信这两个字。而我们今天的世界,不信才是正常,信徒都被视为异端。这就是当代人理解加尔文自由观的难处。另一方面,加尔文也反对个人对抗政权,认为应当顺服,最多由低级官员作一些反抗,但这一点同样出自他的信仰前提——在他看来,政府是天然地应当促进基督教信仰的,他无论如何想象不到,一个世俗政权居然会彻底反对上帝(近现代种种侵犯人权和自由的暴行,在加尔文看来也一定是直接干犯上帝的),而需要个人站起来对抗。

在我看来,如果从不信的角度出发,加尔文对于自由和人权最有贡献之处,是他在教会内部治理方面的态度。他要求教会内部实行法治、民主和自由,建立长老会体制,废除主教制。当然,这只是一个起点,后来的发展还很漫长,但是,确实已经很值得敬佩了。

如果我们去认真读一读加尔文的著作,在对异端的骂声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是如何在上帝面前谦卑自己。这是一位信仰虔诚的上帝的仆人,不是一位不信的法学家。

日内瓦的状况如此,我们必须回到历史中去理解加尔文的立场。但是,情况是在逐渐变化的,到了加尔文的继承者伯撒主持大局的时候,情况起了很大的变化,自由和权利观也不得不作出回应——那是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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