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的“法律讲堂”,正襟危坐的教授,一派正义的神情——正在讲授有关国旗的法律知识;内容大概是,我们国家的国旗不容玷污,凡是对国旗不敬的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教授果然学识渊博,举出许多真实(或者听起来真实)的案例来。
我一向不太能够接受中央台大多数节目的“中央腔”(我们的主管机关还曾发文严禁“港台腔”,违者不得参加“金话筒”的评选),正欲换台,却听见教授谈起美国的焚烧国旗案。
教授说,美国也有焚烧国旗的案例,当时引起了很大的争论,是不是要给焚烧者判刑,云云。
我支起耳朵来等下文——没有了。
美国焚烧国旗案件的确很有名,最后结果是法官裁定公民的表达自由应当得到保护,因此国旗完全烧得,焚烧者无罪,也没有其他责任。
知道美国焚烧国旗案的教授,一定知道这个案件的结果,但是在这个讲台上,他不说。而且,从他的描述来理解,美国人似乎已经都认为烧国旗是不对的,引起争论的只是要不要判刑而已。
当我们的人民遭遇教授的普法讲座,听到的就是这半吊子的真理。
我想,作为教授,谈到焚烧国旗,一定会想起美国的案例,这是作为教授应当具备的知识;但是教授在中央台选择不说,而继续谴责印有国旗图样、会沾到泥巴的球袜,这是御用知识分子必须具备的品行。
郎咸平新一期的脱口秀,在讨论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指责中国的企业家和经理人缺乏责任感。盖茨和巴菲特反对小布什的减税计划,认为影响美国下一代人的竞争能力;而中国的经理人则不断抱怨激励机制不合理,认为自己应当得到更多,而不认为有太多的社会责任。
这让我想起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
我们没有基督教,没有天职(呼召)观念,没有职业精神,没有社会责任感……因此企业家和经理人为了钱可以出卖一切,因此教授可以瞪着眼义愤填膺地拿美国维护个人表达自由的案例来告诉老百姓玷污国旗就是大不敬,因此球员裁判可以造假操纵比赛来换取更多的钱。
很久以来,我们力图学习他人的制度,从共产主义到资本主义,真正成功的部分有多少?我不是唯物主义者,我认为精神决定物质(按照唯物主义者的经典句式,对此我也并不认同),德性决定制度。市场经济、宪政民主之类的,首先是一种德性,其次才是制度。我不同意郎咸平的,是按他的想法,需要通过法制建设造就责任感,当然,法律可能是有很大帮助的。我觉得我们的法律出了很多问题,本身也就在于责任感(良心)的不足。
我们的德性,千百年养成,每一页都写满吃人二字;面对这样的历史和传统,觉得胸闷是正常。也许,有人觉得胸闷就说明还有希望……
安静下来祷告吧,求主怜悯……
阿门!